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下發《關于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根據行業類別、風險大小、安全生產狀況和管理績效,全面推行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督管理工作,通過把握“堅持精細管理,精準施治;堅持源頭管控,縱深防御;堅持要素融合,綜合治理;堅持科技賦能,信息化管理”四個基本原則,進一步完善全省安全生產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
《意見》要求,要堅持先分類、再分級,根據行業類別、風險大小、安全生產狀況和管理績效對企業分類分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據《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規定》對本行業、領域的企業分類分級情況實施動態管理。按照《山東省安全生產任務分工》規定的125個行業分類,綜合考慮既有風險和潛在風險,劃分Ⅰ類企業、Ⅱ類企業。其中,礦山、金屬冶煉、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粉塵涉爆、涉氨制冷企業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物品從事生產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企業(統稱高危企業),納入“高耗能、高污染”項目管理的企業,按國家和省級政策要求停產限產的企業,檢維修、高處作業及動火、有限空間等危險作業量大、人多的企業,以及其他風險點較多的企業,應確定為Ⅰ類企業實施重點監管。其他確定為Ⅱ類企業實施常規監管。
按照省政府安委會《關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診斷工作的實施意見》(魯安發〔2022〕2號)規定要求,督促各行業企業對安全生產現狀定期進行診斷檢查,綜合評估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投入、工藝和設備安全運行、信息化智能化建設等狀況,從好到差統一判定為“A、B、C、D”四個等級。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根據日常監督檢查、監管執法、診斷檢查、事故及舉報投訴發現問題等,對本行業、領域企業分級實施動態調整,視相關情形予以升級或降級。如,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將直接降為D級企業。對作降級處理的企業,一般實行為期一年的重點關注,關注期滿重新定級。
《意見》規定,按照Ⅰ類企業嚴于Ⅱ類企業、低等級企業嚴于高等級企業的標準,將差異化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包括實行差異化監管執法、實施差異化駐點監督、推進差異化綜合治理以及落實差異化懲戒激勵措施。特別是差異化監管執法方面,對A級企業以指導服務為主,鼓勵強化自主管理,適當減少檢查頻次。對B級企業進行常態化監管,按計劃實施常規檢查。對C級企業進行重點監管,加大檢查和執法力度。對D級企業重點關注、嚴管嚴查,實施高頻次專項檢查、執法檢查或診斷檢查,依法依規責令限期整改或停產停業整頓。各級各部門根據安全生產形勢需要,可對Ⅰ類企業和Ⅱ類企業中的C級、D級企業實施針對性監督管理措施。
根據要求,2022年7月底前,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將完成Ⅰ類企業、Ⅱ類企業分類。2022年9月底前,省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制定實施企業分類分級指導標準,省市縣按職責組織監管企業完成全面診斷和首次分類分級。2022年12月底前,各級各部門分行業、分領域、分區域制定實施分級監管計劃,完善落實分級監管措施,并建立長效機制。到2023年6月底前,還將在高危行業先行一步,建立完善省市縣統一的企業分類分級監督管理信息系統,探索實施智能監管辦法,對企業自查、監督檢查、監管執法等實施智能化動態管理。2023年12月底前,各市縣建立完善區域企業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管信息系統,實現智能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