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織密織牢黨政領導和部門監管責任體系,壓緊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山西省政府安委會日前印發了《關于開展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動工作方案》,從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動。
大檢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動分為部署發動、排查整改、巡查考評三個階段進行。省級層面成立了集中行動領導組和行業領域專項領導組,集中行動領導組組長由省委副書記、省長擔任。各市縣成立由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雙組長的集中行動領導組。
本次行動重點圍繞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加強執法檢查力度等方面開展。
《方案》將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細化為56條具體舉措,明確了省、市、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調整為省、市、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增加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其中市、縣(市、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雙主任;重點行業領域設立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由政府分管領導擔任主任。
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省政府每季度、市縣政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專題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相關問題。各級黨政領導重點時段要帶頭深入基層企業一線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省政府領導每季度、市縣政府領導每月至少一次。省、市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異地交叉執法檢查。
《方案》要求,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對直接監管的企業進行全覆蓋、無一遺漏的監督檢查,對管理混亂、問題突出、風險隱患嚴重的不放心企業,要加大檢查頻次,必要時派人盯守。各級政府要成立督導組,對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省、市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加大對下級部門的監督指導力度,抽查檢查企業的比例分別不少于5%和10%。對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事故隱患,由省、市行業安全監管部門或中央駐晉、省屬企業集團總部掛牌督辦;對上級檢查發現以及群眾舉報經核查屬實的重大事故隱患,比照事故由屬地縣級以上政府進行調查處理。
省政府安委會要求,各級安委辦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加強跟蹤協調和督查督辦,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巡查及評估,對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工作開展不力、重點問題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進行警示提醒、批評通報、約談問責;對非法違法盜采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或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且影響嚴重的,第一時間對屬地縣(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行業安全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予以免職處理,并進一步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對核查認定的瞞報事故,一律由上級安委會掛牌督辦,必要時由上級政府提級調查;對發生重特大事故的負有主要責任的企業負責人,明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單位主要負責人。
《方案》還明確,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除了省安委會所有成員單位還包括中央駐晉和省屬重點企業,考核內容增加了防災減災救災、森林防滅火等方面;對安全生產、搶險救護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和重要貢獻的單位及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