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將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實施,面對水電施工企業職工衛生保護與職業病防治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作一思考是十分必要的。
1 幾個基本概念與國家職業危害的形勢
1.1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其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1.2職業禁忌:是指勞動者從事特定的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遭受職業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
1.3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4我國職業危害形勢十分嚴峻。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不少勞動者的勞動條件依然較差,新發塵肺病人以每年1.5~2萬便的速度增長,全國每年報告各類急慢性職業中毒數千人,死亡數百人;在對外開放、引進國外投資和技術過程中,職業危害隨之由境外向境內轉移,可能成為又一個新的職業衛生問題。
2我國水電施工企業職業病防治問題
2.1水電施工特點與職業病的關系。水電施工以高山、峽谷、江河、湖海為對象,以大量土石方開挖、填筑、鋼筋混凝土澆筑為基礎,還有成千上萬噸的金屬結構制作及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浩大,施工人員常以千或萬計,相對而言,施工區面積較為狹小,工期較長,不利于污染物的擴散,加重職業危害的影響。粉塵危害是水電施工企業的主要職業危害,塵肺是水電職工的首要職業病1958年建設浙江新安江水電站,由于防塵措施不力導致100余名民工患上塵肺,國家為此專門設置療養院為塵肺患者診療,教訓十分深刻;噪聲性耳聾是巖石破碎工、砂石料分篩皮帶工、混凝土拌工、風鉆工、鉆探工的主要職業病;混凝土振搗工可發生振動病,由于振搗機的推廣,振動病有減少之趨勢;電光性眼炎是電焊工的常見病,多發生于初學電焊者,電焊工在通風不良的容器中燒焊還可因急性窒息而死亡,也可增加錳中毒的發生率;青藏高原施工易患高原病,南方夏季烈日下施工,往往發生日射病或中暑衰竭;X線或核子儀器大量應用于金屬探傷、碾壓混凝土密度測量,增加了放射線輻謝的危害,長江三峽水利工程工地曾發生二起核子密度儀損壞事件,所幸工地有放射線防護醫師處理,未造成放射線泄漏或留下隱患;用高分子環氧材料、丙烯酸鹽、cw水溶性聚氨酯等材料作灌漿及混凝土補強,增加了化學中毒的危險。
2.2職業病防治經費不足是重要的制約因素。水利水電施工企業于80年代中期由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市場競爭十分激烈,由于招投標機制還欠完善,企業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水電施工企業多處于微利或保本,甚至虧本經營,企業對職業病防治經費減少,導致防病機構削弱,職業病防治人才流失,監測、監督乏力,防治措施不能落實,應引起各級領導高度重視。
2.3企業領導對職業病防治的重要性普遍重視不夠。主要表現在:一是對職業病的發生、發展與結局認識不足,有的甚至熟視無睹。二是重生產、輕安全,職業病防治常不作為議事日程。三是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不規范。
2.4企業用工制度的改革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影響。從總體而言,企業用工制度的改革可以減輕職業危害對工人的影響。例如不少大型水電施工單位將退休年齡規定男性50~55歲,女性45歲,這樣可縮短接觸塵毒工齡,減少其危害,對于新工人提高了文化素質與技術培訓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監督企業改善勞動條件的能力;由于水電施工周期縮短,施工點增多,客觀要求人才流動增大,工種變化頻率增高,這樣可使工人有更多的選擇性,主動趨利避害,但這也給職業病管理上增加了難度。
2.5農民工是水電施工企業的重要力量,職工與農民工的比例為2 :1~1 :1,這也是我國城市化的必然趨勢,它是水電施工企業職業危害防治的重點與難點,也是全國基本設施建設過程中的一個共性問題。農民工以吃苦耐勞、工資低為優勢,但文化程度低、法律保護意識差,他們多從事技術含量低、勞動強度大、塵毒污染較重的工種,如風鉆工、開挖出渣工、混凝土澆筑工、大壩混凝土修整工、水泥裝卸工、砂石破碎工、防腐除銹工、電焊工、雜工等。這些工種職業危害較大,本屬于重點保護對象,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這些農民工多以同鄉、親戚關系互相介紹,集合在包工頭名下,并以縣、鄉、鎮建筑施工隊名義從事水電施工,水電施工企業以合同形式給施工隊任務,按質按量付酬。由于施工隊組織松散,任務多則多進人,任務少則辭退人,來去比較自由,整個管理不正規、不嚴格,職業病防治問題基本無人過問,所以帶來不少隱患,如發生職業危害,尤其是慢性中毒或塵肺無法明確責任。
2.6不按操作程序正確使用現代化施工機械,亦會發生負面影響。近10年來由于科技進步,水電施工機械向大型化、快速、多功能、環保型發展,如國產鄭州大型混凝土拌和樓防塵、密閉性能好,自動化程度高,操作室如現代化辦公室,基本達到無塵、無噪音水平,但若安裝粗糙,不按時檢修,粉塵、噪聲一樣超標,并污染環境。大型施工車輛駕駛室密閉性好,有冷暖設備,駕駛座位可以升降和前后位移,符合人機工程原理,但如果施工道路不符設計要求,野蠻駕駛,其噪聲高達95dB(A)左右,夏季駕駛室溫度可達45℃以上;現代鉆機有美國技術中國宣化廠制作的多種型號快速鉆、潛孔鉆、多臂機,其工效比手風鉆提高數十倍,并自帶吸塵與水鉆裝置,但不少先進鉆機引入國內后使用期不長,常因嘛塵裝置缺乏維修或缺乏資金購置配件而形同虛設,造成粉塵嚴重超標;裝有水鉆的鉆機不接水管擅自改為干鉆,雖提高工效15%~20%,同時又減少接水管的工時,但這是以健康為代價的短期行為,應引起各級領導重視。
3 對策思考
3.1認清形勢,迎接機遇與挑戰。近年來國家對水利水電建設投資力度加大,萬里堤防建設,以三峽水利工程為代表的河流梯級滾動開發,南水北調工程,西部水電開發等,正是水電施工企業的黃金時期,我們要抓住機遇,依靠科技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發展企業,造福水電職工。
3.2認真學習職業病防治法,企業領導帶頭學,對水電施工企業的職業危害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克服短期行為,避免對職業危害不重視的傾向。
3.3《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是經過長期調查、研究、論證后出臺的,是保護職工權益、體現黨和國家對職工關心的重要法律,我們應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把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好、執行好。
3.4水電施工企業應對以往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回顧評價,把職業衛生工作及人員納入質量安全部門歸口管理,加大經費投入,培養職業衛生專業人員, 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3.5建立健全職工職業病檔案,檔案隨人調動,對從事危害工種人員作全面、嚴格體驗,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安置。
3.6對于農民施工隊、外協單位資質(含職業病防治措施)進行嚴格的審查,按防治法要求以合同形式規定雙方職責,對于單位吸收的農民工、季節工應按照本企業職工的要求進行管理。
3.7加強施工現場職業危害監測,并將結果公布,同時采取有效措施使施工現場達到國家衛生標準。業主應對水電施工企業進行監察并協助解決疑難問題。
3.8對于施工機械嚴格按規程操作,嚴禁帶病運行,防塵、防噪設施損壞,應檢修后運行。
3.9凡從事職業危害工種,生產過程應實行規范化、法制化管理,不斷對各級人員進行防職業病危害教育,增強安全管理人員、工人和承包人的法制觀念和防職業危害(含突出事件)的能力。
3.10防止水電施工企業中的職業危害,還要依靠科技術進步,在吸收國外先進技術、設備的基礎上改進我們的施工機械和防護設施。
3.11把好職業危害工種預防性體檢關,嚴禁有禁忌癥的人上崗,對疑似病人立即調出并追蹤觀察,對于職業病患者立即治療。
3.12水電施工企業職業病防治不同于工廠、礦山、防治工作應根據水電工程的特點(如工程所在地的氣候、地形、地貌、地質、施工現場局部氣象條件、機械化程度、人員素質、技術水平、健康狀況)擬定職業病防治預案。該預案應包括預防性體檢,職業危害因素的監測,防治重點、難點,突發事件的處理,勞保用品的選擇與發放辦法等。(聶艷芳 張儒萬)
1 幾個基本概念與國家職業危害的形勢
1.1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其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1.2職業禁忌:是指勞動者從事特定的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遭受職業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
1.3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4我國職業危害形勢十分嚴峻。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不少勞動者的勞動條件依然較差,新發塵肺病人以每年1.5~2萬便的速度增長,全國每年報告各類急慢性職業中毒數千人,死亡數百人;在對外開放、引進國外投資和技術過程中,職業危害隨之由境外向境內轉移,可能成為又一個新的職業衛生問題。
2我國水電施工企業職業病防治問題
2.1水電施工特點與職業病的關系。水電施工以高山、峽谷、江河、湖海為對象,以大量土石方開挖、填筑、鋼筋混凝土澆筑為基礎,還有成千上萬噸的金屬結構制作及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浩大,施工人員常以千或萬計,相對而言,施工區面積較為狹小,工期較長,不利于污染物的擴散,加重職業危害的影響。粉塵危害是水電施工企業的主要職業危害,塵肺是水電職工的首要職業病1958年建設浙江新安江水電站,由于防塵措施不力導致100余名民工患上塵肺,國家為此專門設置療養院為塵肺患者診療,教訓十分深刻;噪聲性耳聾是巖石破碎工、砂石料分篩皮帶工、混凝土拌工、風鉆工、鉆探工的主要職業病;混凝土振搗工可發生振動病,由于振搗機的推廣,振動病有減少之趨勢;電光性眼炎是電焊工的常見病,多發生于初學電焊者,電焊工在通風不良的容器中燒焊還可因急性窒息而死亡,也可增加錳中毒的發生率;青藏高原施工易患高原病,南方夏季烈日下施工,往往發生日射病或中暑衰竭;X線或核子儀器大量應用于金屬探傷、碾壓混凝土密度測量,增加了放射線輻謝的危害,長江三峽水利工程工地曾發生二起核子密度儀損壞事件,所幸工地有放射線防護醫師處理,未造成放射線泄漏或留下隱患;用高分子環氧材料、丙烯酸鹽、cw水溶性聚氨酯等材料作灌漿及混凝土補強,增加了化學中毒的危險。
2.2職業病防治經費不足是重要的制約因素。水利水電施工企業于80年代中期由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市場競爭十分激烈,由于招投標機制還欠完善,企業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水電施工企業多處于微利或保本,甚至虧本經營,企業對職業病防治經費減少,導致防病機構削弱,職業病防治人才流失,監測、監督乏力,防治措施不能落實,應引起各級領導高度重視。
2.3企業領導對職業病防治的重要性普遍重視不夠。主要表現在:一是對職業病的發生、發展與結局認識不足,有的甚至熟視無睹。二是重生產、輕安全,職業病防治常不作為議事日程。三是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不規范。
2.4企業用工制度的改革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影響。從總體而言,企業用工制度的改革可以減輕職業危害對工人的影響。例如不少大型水電施工單位將退休年齡規定男性50~55歲,女性45歲,這樣可縮短接觸塵毒工齡,減少其危害,對于新工人提高了文化素質與技術培訓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監督企業改善勞動條件的能力;由于水電施工周期縮短,施工點增多,客觀要求人才流動增大,工種變化頻率增高,這樣可使工人有更多的選擇性,主動趨利避害,但這也給職業病管理上增加了難度。
2.5農民工是水電施工企業的重要力量,職工與農民工的比例為2 :1~1 :1,這也是我國城市化的必然趨勢,它是水電施工企業職業危害防治的重點與難點,也是全國基本設施建設過程中的一個共性問題。農民工以吃苦耐勞、工資低為優勢,但文化程度低、法律保護意識差,他們多從事技術含量低、勞動強度大、塵毒污染較重的工種,如風鉆工、開挖出渣工、混凝土澆筑工、大壩混凝土修整工、水泥裝卸工、砂石破碎工、防腐除銹工、電焊工、雜工等。這些工種職業危害較大,本屬于重點保護對象,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這些農民工多以同鄉、親戚關系互相介紹,集合在包工頭名下,并以縣、鄉、鎮建筑施工隊名義從事水電施工,水電施工企業以合同形式給施工隊任務,按質按量付酬。由于施工隊組織松散,任務多則多進人,任務少則辭退人,來去比較自由,整個管理不正規、不嚴格,職業病防治問題基本無人過問,所以帶來不少隱患,如發生職業危害,尤其是慢性中毒或塵肺無法明確責任。
2.6不按操作程序正確使用現代化施工機械,亦會發生負面影響。近10年來由于科技進步,水電施工機械向大型化、快速、多功能、環保型發展,如國產鄭州大型混凝土拌和樓防塵、密閉性能好,自動化程度高,操作室如現代化辦公室,基本達到無塵、無噪音水平,但若安裝粗糙,不按時檢修,粉塵、噪聲一樣超標,并污染環境。大型施工車輛駕駛室密閉性好,有冷暖設備,駕駛座位可以升降和前后位移,符合人機工程原理,但如果施工道路不符設計要求,野蠻駕駛,其噪聲高達95dB(A)左右,夏季駕駛室溫度可達45℃以上;現代鉆機有美國技術中國宣化廠制作的多種型號快速鉆、潛孔鉆、多臂機,其工效比手風鉆提高數十倍,并自帶吸塵與水鉆裝置,但不少先進鉆機引入國內后使用期不長,常因嘛塵裝置缺乏維修或缺乏資金購置配件而形同虛設,造成粉塵嚴重超標;裝有水鉆的鉆機不接水管擅自改為干鉆,雖提高工效15%~20%,同時又減少接水管的工時,但這是以健康為代價的短期行為,應引起各級領導重視。
3 對策思考
3.1認清形勢,迎接機遇與挑戰。近年來國家對水利水電建設投資力度加大,萬里堤防建設,以三峽水利工程為代表的河流梯級滾動開發,南水北調工程,西部水電開發等,正是水電施工企業的黃金時期,我們要抓住機遇,依靠科技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發展企業,造福水電職工。
3.2認真學習職業病防治法,企業領導帶頭學,對水電施工企業的職業危害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克服短期行為,避免對職業危害不重視的傾向。
3.3《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是經過長期調查、研究、論證后出臺的,是保護職工權益、體現黨和國家對職工關心的重要法律,我們應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把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好、執行好。
3.4水電施工企業應對以往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回顧評價,把職業衛生工作及人員納入質量安全部門歸口管理,加大經費投入,培養職業衛生專業人員, 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3.5建立健全職工職業病檔案,檔案隨人調動,對從事危害工種人員作全面、嚴格體驗,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安置。
3.6對于農民施工隊、外協單位資質(含職業病防治措施)進行嚴格的審查,按防治法要求以合同形式規定雙方職責,對于單位吸收的農民工、季節工應按照本企業職工的要求進行管理。
3.7加強施工現場職業危害監測,并將結果公布,同時采取有效措施使施工現場達到國家衛生標準。業主應對水電施工企業進行監察并協助解決疑難問題。
3.8對于施工機械嚴格按規程操作,嚴禁帶病運行,防塵、防噪設施損壞,應檢修后運行。
3.9凡從事職業危害工種,生產過程應實行規范化、法制化管理,不斷對各級人員進行防職業病危害教育,增強安全管理人員、工人和承包人的法制觀念和防職業危害(含突出事件)的能力。
3.10防止水電施工企業中的職業危害,還要依靠科技術進步,在吸收國外先進技術、設備的基礎上改進我們的施工機械和防護設施。
3.11把好職業危害工種預防性體檢關,嚴禁有禁忌癥的人上崗,對疑似病人立即調出并追蹤觀察,對于職業病患者立即治療。
3.12水電施工企業職業病防治不同于工廠、礦山、防治工作應根據水電工程的特點(如工程所在地的氣候、地形、地貌、地質、施工現場局部氣象條件、機械化程度、人員素質、技術水平、健康狀況)擬定職業病防治預案。該預案應包括預防性體檢,職業危害因素的監測,防治重點、難點,突發事件的處理,勞保用品的選擇與發放辦法等。(聶艷芳 張儒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