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系統事故(險情)教訓
2005年5件;2006年8件;2007年3件;2008年3件;2009年5件;2010年4件。
其中:路基下沉坍塌7件、電化險情7件、挖斷電纜5件、嚴重晃車影響列車3件、防護員失控耽誤列車2件、越線架倒塌2件、施工機械碰撞客列1件、挖掘機碰撞便梁移位1件。
分析:電化險情上升,路基坍塌和挖斷電纜事故下降。
●客運專線運統-46使用管理
1、執行文件:《關于重新公布<上海鐵路局300~350km/h客運專線運統-46使用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上鐵運函[2010]295號)。
2、登記使用范圍。第8條“凡在路局施工計劃(包括有關施工電報以及臨時增加的施工日計劃)、維修天窗作業計劃公布的項目,均應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運統-46施工)內辦理登銷記。其他作業項目均應在《行車設備檢查登記簿》(運統-46)內辦理登銷記。
3、適用范圍。第2條規定:本辦法適用于300~350km/h客運專線區段,具體區段為滬寧高速鐵路南京(城際場)(不含)~上海西站(不含)、虹橋聯絡線安亭北線路所(含)~虹橋北線路所(不含)以及南京聯絡線南京站(不含)、興衛村(不含)~仙林線路所(含);滬昆高速鐵路(滬杭段)七寶線路所(不含)~筧橋線路所(含)以及筧橋線筧橋線路所(含)~筧橋站(不含)。
4、施工單位登銷記區別。第25條規定:設備管理單位指派到調度所(車站)登銷記的駐所(站)聯絡員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職工擔任,上崗時必須穿戴工作服,佩戴標志,以及有關防護、聯系用品工具。遇非設備管理單位在滬寧城際鐵路施工作業時,由施工單位委托設備管理單位駐所聯絡員辦理登銷記手續。
●客專線施工駐所、駐站聯絡作業
1、執行文件:《關于公布<上海鐵路局300~350km/h客運專線施工(維修)駐所、駐站聯絡作業辦法(暫行)>的通知》(上鐵運函[2010]910號)。
2、簽訂委托協議。施工單位應與上海客專維修基地簽訂“運統-46”登銷記委托協議,委托上海客專維修基地駐所聯絡員辦理登銷記。施工單位按施工項目簽訂,委托協議書應于接受委托5日前簽訂完畢,并報主管業務處(建設管理機構)備案。
3、上海客專維修基地在路局調度所設駐所聯絡員,負責辦理滬寧城際鐵路南京(城際場)(不含)~上海西站(不含)、虹橋聯絡線安亭北線路所(含)~虹橋北線路所(不含)以及南京聯絡線仙林線路所(含)~南京站(不含)、興衛村站(不含)間行車設備施工、維修及發生設備故障時的登銷記工作。
4、施工單位在滬寧城際鐵路上述地段進行施工時,應指派駐站聯絡員,負責與駐所聯絡員進行施工、維修作業聯系、核對、確認、登記、銷記等工作。
5、駐所聯絡員應根據路局調度所下達的施工(維修)日計劃,負責編制《滬寧城際鐵路施工(維修)登銷記日工作匯總表》,并于施工(維修)前一日18:00前傳真至各相關施工、設備管理單位。相關施工、設備管理單位收到《滬寧城際鐵路施工(維修)登銷記日工作匯總表》后,應與施工(維修)日計劃核對無誤,并填記當班駐站聯絡員姓名及聯系方式后,于當日20:00前傳真至駐所聯絡員。
6、施工配合。施工作業涉及其他單位配合時,由主體單位負責將《滬寧城際鐵路施工(維修)登銷記日工作匯總表》傳真至配合單位。
7、駐站聯絡。施工(維修)主體單位、配合單位駐站聯絡員應攜帶《上海鐵路局施工、檢修作業派遣單》、《滬寧城際鐵路施工(維修)登銷記日工作匯總表》及《施工(維修)日計劃》于施工(維修)作業前40分鐘到達車站,憑《上海鐵路局施工、檢修作業派遣單》進入車站行車監控室。施工(維修)主體單位駐站聯絡員負責確認配合單位駐站聯絡員均到崗后,向駐所聯絡員匯報到崗時間,雙方應作好記錄。
8、承認施工調度命令應下達到相關車站,由車站應急值守人員(應急行車人員)負責簽收、打印后轉交給駐站聯絡員。
9、施工作業銷記。施工作業銷記前,施工主體單位、配合單位駐站聯絡員應與施工現場負責人聯系,分別確認作業完畢、機具已全部撤回、人員已下道后,由施工主體單位駐站聯絡員確認配合單位全部銷記后向駐所聯絡員申請銷記。
10、《滬寧城際鐵路施工(維修)登銷記日工作匯總表》使用完畢后由所屬單位負責收回按月裝訂成冊,并保存一年備查。
相關要求和作業流程應列入施工方案
?
●高鐵牽引供電設備停送電管理
1、執行文件:《關于印發〈上海鐵路局滬寧城際鐵路牽引
供電設備停送電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上鐵機發〔2010〕166號); 《關于印發〈上海鐵路局滬杭客專聯調聯試及試運行
期間停送電管理辦法〉的通知》(上鐵機發〔2010〕293號)。
2、施工主體單位根據月度施工計劃和臨時施工計劃,按照《關于公布〈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2008〕316號)的規定提報并接收施工日計劃,供電設備管理單位根據次日施工配合計劃在施工前1天19:00前向供電調度提報停電申請。
3、供電調度根據駐所聯絡員的申請和列調臺簽認的時間執行停電。施工主體單位收到供電設備管理單位的停電通知單后方可開工。
4、共用施工天窗。在同一停電單元有多個單位共同利用施工天窗進行施工時,各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分別通過供電設備管理單位配合人員向供電調度申請要令(每個施工各設一個要令人),供電調度分別下達作業命令,各施工單位收到供電設備管理單位的停電通知單后方可開工。
5、滬杭客專線停送電執行(上鐵機發〔2010〕293號)。
●客運專線施工管理
1、執行文件:《關于公布〈上海鐵路局300~350km/h客運專線施工維修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上鐵師發〔2010〕159號)。
2、天窗作業。所有影響鐵路300~350km/h客運專線行車設備穩定、設備使用和行車安全的施工、維修、檢查、檢測等作業,必須在天窗時間內進行,嚴禁利用列車間隔進行作業。非作業時間嚴禁各類人員上道。
300~350km/h客運專線固定設備的上線檢查、檢測、維修工作都必須在天窗時間內進行。
檢查時,檢查人員在天窗時間外不得進入路肩和橋面范圍內,必須進入時,可申請登記本線或鄰線限速160km/h或封鎖,并設好防護后再檢查。
3、施工計劃管理。
300~350km/h客運專線施工全部由路局審批,納入路局月度施工計劃或施工文電。
300~350km/h客運專線施工計劃通過“鐵路施工計劃計算機管理系統”提報、審批及下達。
4、上 、下道規定。凡進入300~350km/h客運專線進行施工(維修、檢查)時,必須執行上道人員登記造冊、機具清點、登記及下道復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