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常巡查
監理人員每日對施工現場進行巡視時,應檢查安全防護情況并做好記錄;針對發現的安全問題,按其嚴重程度及時向施工單位發出相應的監理指令,責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安全檢查
⑴安全監理人員應按安全監理方案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結果應寫入項目監理日志及相應檢查記錄表;
⑵項目監理部應要求施工單位每周組織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臨時用電、起重機械、腳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設施等安全檢查,并派人參加;
⑶項目監理部應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專項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一般指針對施工現場存在安全問題較突出的方面,由安全監理人員組織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等參加的專項檢查,以達到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的目的。
⑷對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項目監理部應及時發出書面監理指令。
3監理例會
在定期召開的監理例會上,應將安全生產列入會議的主要內容之一,應檢查上次例會有關安全生產決議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落實事項的原因,確定下一階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內容,明確重點監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
4安全專題會議
⑴總監理工程師必要時應召開安全專題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安全監理人員主持,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現場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單位人員參加;
⑵監理人員應做好會議記錄,及時整理會議紀要;
⑶會議紀要應要求與會各方會簽,及時發至相關各方,并有簽收手續。
5監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監理工作中,監理人員通過日常巡視及安全檢查,發現違規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立即發出監理指令。監理指令分為口頭指令、工作聯系單、監理通知、工程暫停令4種形式。
⑴口頭指令:監理人員在日常巡視中發現施工現場的一般安全事故隱患,凡立即整改能夠消除的,可通過口頭指令向施工單位管理人員予以指出,監督其改正,并在監理日記中記錄。
⑵工程聯系單:如口頭指令發出后施工單位未能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或者監理人員認為有必要時,應發出《工程聯系單》(C1表),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監理人員按時復查整改結果,并在項目監理日志中記錄。
⑶監理通知:當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后,安全監理人員認為有必要時,總監理工程師或安全監理人員應及時簽發有關安全的《監理通知》(B1表),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并限時書面回復,安全監理人員按時復查整改結果。《監理通知》應抄送建設單位。
⑷工程暫停令:當發現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發《工程暫停令》(B2表),暫停部分或全部正在施工的工程,并責令其限期整改并以書面回復;經安全監理人員復查合格,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復工。《工程暫停令》應抄報建設單位。
6監理報告
⑴項目監理部應每月總結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的情況,并填寫安全監理月報(AQJL-01表),向建設單位報告;
⑵總監理工程師在簽發安全隱患《工程暫停令》后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
⑶對施工單位拒不執行安全隱患《監理通知》、《工程暫停令》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向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報告;必要時應填寫《工程安全隱患監理報告書》(AQJL-02表),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報告,并同時報告建設單位;
⑷在安全監理工作中,針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狀況,結合發出監理指令的執行情況,總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時,可編寫書面安全監理專題報告,交建設單位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