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現安全生產工作群防群治,特制定本制度。
一、舉報范圍
(一)**高速路面三分部危險物品的存儲、運輸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
(二)建設工程項目的重大事故隱患及建筑行業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三)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隱患。
(四)火災重大事故隱患。
(五)特種設備重大隱患。
(六)非法制造、使用特種設備的行為。
(七)非法使用、存儲、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八)各類未按規定上報、隱瞞不報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
**高速公路路面三分部設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并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號碼、通訊地址及郵政編碼,為舉報提供便利條件。
三、舉報案件的受理
(一)舉報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書信、電話、電報、口頭和委托他人轉告等方式,無論實名和匿名,凡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等進行舉報的,均予受理。
(二)受理方式
受理口頭舉報,應當將舉報情況寫成筆錄,經舉報人確認后,由舉報人簽名或蓋章。
受理電話舉報,應當細心接聽,詳細詢問,如實記錄(受理口頭舉報或者電話舉報,征得舉報人的同意,可以錄音;對于實名舉報,舉報單位初步審查認為內容不清的,可以請舉報人補充情況)。
受理舉報時,對舉報人不愿提供姓名、身份、單位以及不愿公開自己舉報行為的,應尊重舉報人的權力并給予保密。
對受理來信來訪舉報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的,可直接告知舉報人向有權處理部門進行舉報。
四、舉報案件的處理
(一)舉報案件受理后,**高速公路路面第三分部對重大舉報案件和情況特殊的案件應及時辦理登記編號、核查處理、上報、批轉,并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立案調查;受理的舉報事項經核實后,應形成書面材料。一般舉報案件5日內辦理完畢,并給予答復;對上級領導特批的舉報案件,應在要求的時限內完成并上報結果。
(二)舉報案件的處理程序
1.接到安全生產舉報案件時,應先進行書面登記編號。
2.分送有關科室在3日內對舉報情況進行核查處理。
3.核實舉報情況基本屬實后,有關科室提出處理意見并及時報分管領導批示;凡屬情節特別嚴重、案情特別重大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舉報案件,立即報項目經理或分管領導,按隸屬關系和分級處理的原則,經領導批準后向上級單位報告。
4.經初查核實屬于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立即向隱患單位發出隱患整改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屬于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應予立案進行調查處理;屬于其它負有安全生產職責的部門管理的舉報案件,應以公函的形式,書面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5.對舉報案件處理結果,**高速路面三分部質安部應認真審核;凡發現查處事實證據不足或處理不當的,應及時通知經辦人員補充調查或另行提出處理意見,在規定時限內辦理。處理結果應回復實名舉報的舉報單位和個人。對上級部門交辦的舉報案件,自收到案件之日起30日內辦結并將處理結果上報交辦部門;因案情復雜等原因需要延長上報時間的,必須以書面材料報上級部門批準延長。
五、舉報案件的歸檔 (一)辦結的安全生產舉報案件材料,要根據檔案管理一案一卷單獨立案歸檔,由專人負責保管;案卷歸檔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增加、抽取、涂改和銷毀案卷材料。未經局領導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借閱案卷。
(二)路面三分部質安部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正確履行職責,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利。
(三)為了維護安全生產違法案件舉報工作的嚴肅性,對個別舉報人無中生有、惡意捏造安全生產違法情況進行舉報,試圖利用安全生產舉報來達到某種目的的,或者以安全生產舉報名義故意干擾安全生產正常工作的,安監部局工作人員應辨明事非,做好說服教育工作,并及時向局領導報告。
六、獎勵原則
(一)實行一案一獎的原則。第一舉報人每舉報一起危及公共秩序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隱患,經查實后,對舉報者進行獎勵。
(二)獎勵金額與成效相結合的原則。根據舉報內容查實的危險和危害程度,確定獎勵金額與處罰金額,做到獎勵金額與處罰金額相結合。
(三)嚴格保密措施,保護舉報人的原則。舉報行為受有關法律保護,受理舉報的部門為舉報人嚴格保密。
(四)獎勵手續簡便的原則。對舉報內容查實后,予以及時獎勵。
七、舉報電話
受理部門:**高速公路路面第三分部項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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