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和標準,負責本部門及業務范圍內安全風險識別、評價及控制工作;
(二)為公司及相關單位、科室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咨詢;
(三)負責審核公司的重要安全規章制度,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
(四)負責公司合規管理、運營監督、風險控制的日常工作;熟悉并掌握國家和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為公司的決策性事務提供法律意見,協助制定并審核公司各類法律文件;經授權代表公司處理糾紛、仲裁、訴訟案件;負責處理公司債權債務的清理和追收工作。
(五)負責提供打孔盜油案件的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組織收集并匯總打孔盜油案件有關舉證材料,監督、指導各單位對打孔盜油案件的司法跟蹤管理工作,負責案件起訴階段的相關法律工作。
(六)參與機械設備和建筑設施損壞事故、鐵路事故等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調查;
(七)負責做好本科室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八)參與分管工作范圍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救援工作,并提出預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