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科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和標準,負責本科室及業務范圍內安全風險識別、評價及控制工作;
2.負責公司經營業務的安全管理,對經營業務的安全生產負全面管理責任;
3.傳達、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及公司有關市場開發、經營、費收的方針、政策、法規及指示精神,在承攬貨源或業務時,負責對貨物的品質進行審核,應充分考慮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保障能力;
4.在簽訂經營業務合同中,應約定有關安全條款,以確保滿足港口作業能力要求;
5.及時收集、了解貨主、用戶的信息,認真做好信息報告、處理反饋工作,不斷改進工作,提高作業、服務水平;
6.負責與客戶的日常業務接洽,收集船貨資料并在船舶靠泊前組織相關方召開船前會,根據貨主的相關要求制定靠泊計劃并全程跟蹤擬到港船舶的航行狀態。確保船舶到港的安全;
7.參與或組織貨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四不放過”原則;
8.負責做好本科室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9.參與分管工作范圍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救援工作,并提出預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