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導工會系統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對燒結廠職業安全衛生在工會工作管理方面負責。
(二)組織貫徹和實施有關基層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條例。
(三)組織貫徹和監督實施女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四)監督檢查燒結廠所屬部門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的情況,并督促主管業務部門撤消或糾正違反勞動法規的決定和措施。
(五)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參加公司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對未經上級部門審查或竣工驗收的項目,有權阻止施工或投產。
(六)參加傷亡事故、重大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和車輛肇事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協助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預防事故的措施。
(七)組織制定工會組織的重大活動應急處置預案,并監督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