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導技術系統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認真貫徹職業安全衛生的技術標準和要求,對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在技術管理方面負領導責任。
(二)為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燒結廠本質安全度,積極組織工藝技術部門開展科學研究,用技術創新來提高公司的本質安全度。
(三)負責審定燒結廠關鍵性的安全技術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在產品設計、定型、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過程中,組織貫徹和實施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技術標準。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時、嚴格執行“三同時”,即:新、改、擴建項目(包括采用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等)的勞動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五)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發生因工死亡、重傷、重大設備事故時,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并負責找出防止同類事故發生的技術措施。
(六)經常督促檢查所轄業務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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