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促本企業職工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面領導責任,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二)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標準,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工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職人員直接領導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委員會開展工作。建立企業廠級、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管理條件。
(三)保證本企業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提供必要的資源(人力資源及物質資源),以確保作業場所、工作環境均滿足國家勞動法、安全生產法對企業安全生產的要求。
(四)組織本企業制定實施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計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實行三級管理企業、車間、班組,明確安全生產目標并做好考換工作。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做好三落實、資金時限負責人。
(五)在生產管理中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并做到“五同時”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建設做到“三同時”,事故處理做到“四不放過”。
(六)組織制定、實施本企業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按國家規定調查、登記、控制和管理重大危險源。
(七)企業內實行的各級承包以及與外單位的合作合同中,都必須有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術指標的條款,并認真考核落實。外單位在企業的合作項目,安全工作應統一,協調管理。
(八)支持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工作認真做好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及時消除企業的生產安全事故陰患。
(九)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堅持持證上崗制度。開展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活動,建設企業安全生產文化,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整體素質和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