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聘用單位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協助聘用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工作檔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檢查表,擬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和督促落實。
3、掌握聘用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協助聘用單位制定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指導落實。
4、履行現場安全生產檢查職責,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提出事故意見,并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負責人,督促聘用單位落實整改。
5、協助聘用單位對職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督促聘用制單位執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和員工上崗前及輪崗前培訓教育制度。
6、指導和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按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規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