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員性安全教育是指包括各級職能管理人員在內的全體在崗職工的安全教育。
2、教育內容
⑴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以及安全生產形勢、狀態和決策、要求等;
⑵本企業(單位)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以及安全生產狀況和防范措施與要求;
⑶有關安全衛生防護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范、標準;
⑷行業或企業(單位)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以及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⑸主要危險源(點)的安全監控和防范措施;
⑹放映安全教育錄像片或開展現場(崗位)安全練兵、比武、演習、演講等。
3、全員性安全教育應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并進行安全知識規程等方面的考試,成績應記入個人安全教育檔案。
4、考試不合格者應予補考,仍不合格者應酌情扣罰當月獎金,直至合格為止。
5、全員性安全教育由煉鋼部負責組織實施,各作業區、班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