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鄉鎮煤礦現狀分析
1.1 基礎薄弱 生產力水平低下
通過近兩年鄉鎮煤礦的安全專項整治,鄉鎮煤礦的基本安全條件得到改善,基本形成礦井通風、供電、提升、排水、運輸等安全生產系統,但生產力總體水平沒有得到改善。表現在:
(1) 客觀條件的限制,影響生產力的發展。目前大多數鄉鎮煤礦是在原有礦井的基礎上改造而來,有的通過兩井合一改造而來,主井、主回之間的通風巷道通過原來的采空區或接近采空區。巷道壓力大,運輸路線不暢,巷道維修困難。年產1~2萬t的礦井,主提升井筒斷面小,無法安裝梯子間,只能安裝行人爬梯。隨著服務年限的增長,開拓水平的延伸,維修費用的增高,安全投入的加大,造成原煤成本的增加。
(2) 開采方式落后,資源浪費嚴重。由于鄉鎮煤礦生產規模小,仍沿用手鎬挖煤,巷道采煤,人拉肩扛的原始采煤方法,勞動效率不高,回采率低,煤炭資源損失和浪費嚴重;主要巷道布置在煤層中,采用木支護,從短期來看成本相對較少,但隨著開采時間的延長,木支護的缺點逐漸暴露,加之巷道布置隨意性大,遇見地質構造,停止掘進,在附近隨意開口作業,造成工作面應力集中,特別是對高瓦斯的鄉鎮煤礦,防突工作欠缺,容易誘發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回采壓力大,在現有巷道回采的條件下,使擴大再生產基本不能實現。
(3) 技術力量薄弱,制約生產力的發展。鄉鎮煤礦基本無正規院校畢業的大中專學生,技術員由具有多年經驗的老工人擔任,職工素質差,先進的生產工藝在鄉鎮煤礦不能得到普及;對安全生產一切按經驗辦事,缺乏長期性、預見性,客觀上也是制約鄉鎮煤礦發展的一個方面。
(4) 鄉鎮煤礦儲量有限,目前大約30%的鄉鎮煤礦只能服務1~3a,儲量的限制,加之原有小煤礦的掠奪式開采,鄉鎮煤礦只能在現有的基礎上進行生產和經營。
(5) 安全投入資金少,礦井抗災能力差。許多鄉鎮煤礦只顧眼前利益,這些問題客觀上也為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1.2 管理混亂 違章現象嚴重
鄉鎮煤礦大多數是個體企業主開辦的企業,具有家庭管理的特點,小企業主將礦井承包給施工隊,以原煤產量為核算單位,容易出現以包代管、胡挖亂采現象。管理混亂,安全生產責任制沒有真正落實,從礦長到現場工人對安全生產重視不夠,違章現象時有發生。對礦井災害認識不夠,沒有編制相應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在生產中易發生瓦斯煤塵、運輸、冒頂、透水等事故。如某礦“6.19”事故,即是在工作面搬遷運送減速機時,絞車無護繩板,反向操作,上山巷道不符合巷道運輸條件,各個環節均存在隱患而導致事故的發生。
技術管理不到位,鄉鎮煤礦按小煤礦基本安全條件具有通風、采掘、供電、提升、排水、運輸、避災系統圖,但只繪制現有的生產系統,對廢棄巷道沒有繪制,對周圍小窯缺乏應有的資料。工作面容易與周圍小窯、廢棄巷道打通,給礦井安全帶來隱患。鄉鎮煤礦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礦井災防計劃都是在地方煤炭局的指導下編制,千篇一律,安全生產責任制只是寫在墻上、寫在紙上,沒有真正落到實處。職工培訓流于形式,特種作業人員雖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但在實際工作中不按章操作,隨意打開風門,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對違章現象司空見慣,自主保安意識差,對違章現象制止不力。從礦長到生產工人都存在短期行為,礦主重效益,輕管理;工人重收入,輕安全。短期內扭轉安全生產的被動局面還需要一個艱難的過程。
1.3 非法礦井死灰復燃 監察難度大
受經濟利益的驅動,非法礦井死灰復燃,無證的非法鄉鎮煤礦,通過多種辦法達到生產的目的。假聯合的礦井多井口出煤;無證非法小井掛靠在有證礦井;有證礦井借技改新建生產系統。這些非法生產行為,地方政府一經發現雖進行炸毀,但因這些非法井開采淺,無需固定動力設備,無固定設施,往往是夜間生產,基本安全條件不具備,容易發生事故。發生事故后隱瞞不報,監察人員日常監察點多、面廣、線長,監察任務繁重。對這類礦井只能階段性組織專項監察,造成安全生產的一個盲點。特別是對非法生產礦井事故的處理難度大,時間長,取證困難,影響惡劣。短期內杜絕非法生產是降低鄉鎮煤礦事故的一個重要方面。
2 鄉鎮煤礦安全監察對策
2.1 提高生產力水平是搞好煤礦安全監察的基礎
煤炭采礦業是規模經濟效益明顯的產業,達不到合理的規模,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就不明顯。大型化是產業組織政策的發展方向之一。從長遠角度來看,鄉鎮煤礦只有走資產聯合、重組,形成利益共同體,才能提高煤炭的回采率和利用效率,改善煤炭加工、轉換及輸配的技術與裝備水平,提高從煤炭生產后到終端利用前的中間環節效率,在市場競爭中獲得有利地位。但從當前來看,鄉鎮煤礦短期內達到或接近國有煤礦的水平是不現實的,只能采取循序漸進的方式,逐步淘汰陳舊的采煤方法、簡陋的支護方式,淘汰一些資源枯竭,安全生產差的礦井,加大安全投入,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減少事故發生的機率,提高辦礦水準,增強礦井的抗災能力。采用先進的管理手段和經驗,加強內部管理,充分調動各級各部門抓安全生產的積極性,以“一通三防”為重點。完善防治水的措施,在開采緩傾斜煤層的煤礦推廣壁式采煤方法,加強巷道支護,鼓勵發展機械化采煤,提高開采過程中的安全保障程度,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安全隱患的查處力度,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在短期內降低鄉鎮煤礦的傷亡人數,扭轉安全生產的被動局面。
2.2 搞好安全評價是加強煤礦安全監察的保證
實行煤礦安全評價是全面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安全生產法》的重要措施,是實現關口前移,有效監控和治理煤礦事故隱患,減少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是加強服務意識,提高監察效能的新舉措;是建立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安全生產新格局,實現煤礦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的制度保障。
結合當地實際,制定適合鄉鎮煤礦實際的評價標準和辦法,廣泛深入開展對鄉鎮煤礦的現狀綜合評價工作。把鄉鎮煤礦從安全角度分為安全、基本安全、不安全、危險等四類,特別是對評價為后兩類的煤礦要加大監察執法力度,該處罰的要堅決實施行政處罰措施,打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督促鄉鎮煤礦全面了解自身的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突出重點,重大隱患增加投入,用最少的投資達到最佳的安全效果,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促進礦井更好更系統地進行安全管理,促進礦井各項標準的制定和可靠性數據的積累,及時制定安全對策措施,迅速提高安全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有效調度使用監察力量,加大對安全狀況差的鄉鎮煤礦的監察力度,分類指導,逐步提高。在有條件的鄉鎮煤礦進行質量標準化安全創水平試點工作,以點代面,進而總結經驗全面推廣,促進鄉鎮煤礦安全狀況的根本好轉。
2.3 加大事故查處是強化安全監察的重要手段
煤礦安全監察要以《安全生產法》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從查處事故入手,把事故防范作為行政執法的出發點。抓基層、重基礎;抓防范、重源頭;抓法治、重追究。有效糾正影響煤礦安全的違法行為,促進煤礦安全的違法行為,促進煤礦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首先,以事故查處為切入口,對事故要仔細勘察,認真取證,查清原因,落實責任。嚴懲那些安全責任心不強,疏于管理,監督不力,甚至玩忽職守的領導干部,教育各級領導干部增強安全風險意識,全面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迅速改善煤礦的安全生產。其次是對于典型和群眾舉報的事故,組織當地人民政府及其管理部門和周圍煤礦管理者,公開宣布事故調查處理結果。既保證煤礦安全事故查處的嚴肅性,又對其他人員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做到處罰與懲戒、教育與警示相結合。既教育事故者本人,也教育了其他人,使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一次較大的提高。
2.4 重心下移 創新工作 強化安全意識
強化鄉鎮煤礦安全基礎工作的監察,發揚創新精神,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以監察促管理,以管理促發展,夯實鄉鎮煤礦安全基礎。一要督促鄉鎮煤礦按規定搞好礦井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煤塵爆炸性鑒定、瓦斯等級鑒定,為監察執法工作的有效開展和搞好安全生產提供科學依據;二是監察鄉鎮煤礦落實《安全生產法》關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保障的各項規定的執行情況,督促企業嚴格執行經營管理者的安全生產責任;三是做好煤礦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井下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素質;四是督促煤礦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企業安全生產實際,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促進煤礦規范化管理;五是督促鄉鎮煤礦制定和落實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措施,提取和使用安技措專項費用,促進企業增加安全投入,提高裝備水平,增強鄉鎮煤礦防災、救災和抗災能力;六是認真開展好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工作,督促煤礦嚴格執行建設工程“三同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