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期向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提交安全生產書面工作意見,針對本商場的安全狀況提出防范措施,隱患整改方案以及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及經費的開支計劃;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參與制訂防止傷亡、火災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以及本商場危險崗位、危險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督促實施;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組織實施對本商場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4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開展日常業務訓練。就本商場安全情況每季度按隸屬關系向所在街道安監辦作出書面匯報;
6負責各類消防器材的采購及外發維修;
9負責特殊工種與特種設備的管理;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