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中華人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負責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和事故調查處理等制度;
3針對本商場生產經營的特點,批準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每季度親自主持一次安委會工作會議,解決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會議應形成紀要并組織實施;按有關規定配置專職或兼職安全主任;
5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6組織開展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7組織開展安全檢查,落實整改隱患;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8發生事故時,采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和處理;
9配合和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開展的安全監督檢查;
10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并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裝備。
11針對本商場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1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消防∕安全生產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