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察
警戒和深入燃燒危險區偵察人員必須兩人以上形成偵察小組,必須穿戴密封的防靜電服、鞋、手套、隔絕式呼吸器,并且有開花水槍或噴霧水槍的掩護。
(二)警戒
1、可燃或有毒氣體擴散區域(或警戒區)要根據不間斷的檢測情況隨時進行調整。
(三)處置
1、支隊、中隊必須設立安全員,支隊安全員由指揮長以上人員擔任,中隊安全員由副中隊長以上人員擔任。負責本級單位的作戰行動安全,檢查進入燃燒危險區以內人員的防護裝備,不按要求佩帶防護裝備和防護裝備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嚴禁進入。
2、進入燃燒危險區域、爆炸危險區域的人員(人員限制到最低程度),禁止攜帶打火機、手機、筆記本電腦、BP機和非防爆照明燈具等一切可能產生火花的物體,利用開花或噴霧水槍向可燃氣體擴散區域內噴水,降低空氣中可燃氣體的濃度。要組成梯隊用水槍向身上澆水掩護進入。
3、進入爆炸危險區域內直接處理事故的消防指揮員、戰斗員和工作人員(人數限制到最低程度)外,禁止一切車輛和其他人員入內。必須穿戴密封的防靜電服、鞋、手套、隔絕式呼吸器,必須組成梯隊用水槍向身上澆水掩護進入。
4、裝置破裂嚴重、易燃或可燃氣體大量泄漏、無法進行封堵并隨時可能發生爆燃、爆炸的情況下,爆炸危險區域和燃燒危險區域內的人員,要在指揮員的命令下,有組織有秩序的迅速撤退到戒嚴區域內指定位置,撤退時盡可能的將滅火車輛一同轉移。撤退后如未發生爆燃或爆炸,要利用防爆消防車、遙控消防車、移動炮、開花或噴霧水槍從燃燒區開始,向爆炸危險區域逐步進行稀釋,直到空間內可燃氣體濃度降低到爆炸下限的1/4以下。
5、對進出內部作業人員進行登記(包括姓名、進出時間、鋼瓶壓力);提醒作業人員嚴格按照處置程序作業,對違反處置程序的行動立即制止其作業;觀察儲罐變化情況,如出現爆燃、爆炸前兆,要及時報告現場指揮部。
6、進入有毒危險區域的人員必須經過批準登記,必須佩戴隔絕式空氣呼吸器、全封閉式防護服(防化服)。必須利用開花或噴霧水槍向有毒氣體擴散區域噴水,或利用吹風機吹掃驅散。
7、處理事故的人員應盡量在上風或側風處進行操作。
8、進入現場人員嚴禁在泄漏區域的下水道等低下空間的頂部、井口、低洼處經過或滯留。
9、戰斗人員作戰時要采取低姿形式,利用地形地物,防止爆炸沖擊波和物體傷害。
10、對爆炸危險性非常大的部位進行冷卻或對可燃氣體、有毒氣體聚集處進行稀釋時,可采用防爆消防車、遙控消防車或人員遠距離操縱帶架水槍、移動水炮等固定噴水的方式。
11、滅火或堵漏完成后,要再次對裝置進行檢測,確定無泄漏、無著火、無爆炸的危險后,才可最后結束處置工作。
12、要對滅火車輛、器具進行清洗消毒,參加滅火的人員,應到醫療部門進行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