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淳安縣淳楊公路上江埠至汾口段改建工程S05合同段生產安全,確保施工生產過程中死傷率、重傷率為零、年因公人身傷害控制在1‰以內的安全目標,保護職工和臨時協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集體財產,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由淳安縣淳楊公路上江埠至汾口段改建工程S05合同段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路基工區 (以下簡稱乙方)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宣傳貫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條例、文件以及公司和業主的相關規定。對所有進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承擔本工地安全生產和環境的指導、布置、檢查、監督工作。
3.負責與業主在安全、環境保護方面的溝通和協調工作。
4.負責建立本工地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確保安全和環境保護工作的有效投入。
5.負責制定工地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
二、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路基工區負責人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負施工安全生產職責,經常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責任教育。結合施工區域的工程特點,做好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確保施工安全。
2、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參加上級和項目部的的各種安全大檢查,負責組織現場有關安全生產的宣傳品的張掛和布置。參加項目部組織的安全生產會議,及時向施工人員傳達會議內容。
3、發現職工有違章行為的,應立即加以阻止,并及時糾正施工作業中的違章行為。嚴禁酒后或服用含鎮靜劑類藥物后作業,對參與施工生產的生產人員身體狀況進行檢查摸底,對具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適宜野外作業的人員及喜好酗酒者要堅決拒絕進入生產現場。
4、按照安全生產的規定組織施工,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認真貫徹執行各級安全責任制,配合甲方搞好現場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及時整改;
6、保安全生產,做到在施工過程中無重大傷亡、設備損毀、火災等事故發生;
7、發現新的危險源,要及時逐級上報,以便危險源辨識和控制策劃。
8、嚴格執行不可容許風險的觀測控制程序,進入施工面,首先對危險源進行辨識,確保無風險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施工。
9、切實做好事故呈報工作,對傷亡事故做到無遲報、漏報、隱瞞不報,對不安全行為有權制止并上報甲方處理;
10、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后,應在兩小時內向甲方報告,保護好現場;并協助有關部門組織事故現場分析會。如責任事故,應接受司法機關相應處罰。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竣工手續辦清后失效。
甲方:淳安縣淳楊公路上江埠至汾口段改建工程 乙方:路基工區
S05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簽字人: 簽字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