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強化鍋爐工安全責任,特簽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1、 司爐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操作證.無證不得獨立上崗。
2、 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按《崗位安全作業標準》要求,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命令,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鍋爐工要堅守崗位,鍋爐運行中不得任意離開或隨便請人代班司爐。
5、 認真做好鍋爐,輔機及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工作,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
6、 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7、 對任何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應拒絕執行。
8、 保持鍋爐房的整潔,做到文明生產.為節約能源和環境保護工作貢獻力量。
9、 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10、 認真填寫鍋爐運行記錄,字跡工整。
單位領導: 鍋爐工:
時間: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