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落實有關職業健康監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監督檢查下列內容:
?。ㄒ唬┞殬I健康監護制度建立情況;
(二)職業健康監護計劃制定和專項經費落實情況;
?。ㄈ┤鐚嵦峁┞殬I健康檢查所需資料情況;
?。ㄋ模﹦趧诱呱蠉徢啊⒃趰徠陂g、離崗時、應急職業健康檢查情況;
(五)對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建議,向勞動者履行告知義務情況;
?。┽槍β殬I健康檢查報告采取措施情況;
?。ㄆ撸﹫蟾媛殬I病、疑似職業病情況;
(八)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建立及管理情況;
?。ň牛殡x開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如實、無償提供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情況;
?。ㄊ┮婪☉敱O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職業健康知識培訓,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
(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應當出示有效的執法證件。
?。ǘ┌踩a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忠于職守,秉公執法,嚴格遵守執法規范;涉及被檢查單位技術秘密、業務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應當為其保密。
(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進入被檢查單位,查閱、復制被檢查單位有關職業健康監護的文件、資料。
三、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或者落實職業健康監護制度的;
(二)未按照規定制定職業健康監護計劃和落實專項經費的;
(三)弄虛作假,指使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職業健康檢查的;
?。ㄋ模┪慈鐚嵦峁┞殬I健康檢查所需要的文件、資料的;
?。ㄎ澹┪锤鶕殬I健康檢查情況采取相應措施的;
?。┎怀袚殬I健康檢查費用的。
四、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窗凑找幎ńM織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或者未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的;
(二)未按照規定在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提供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的。
五、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
?。ㄒ唬┪窗凑找幎ò才怕殬I病病人、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治的;
(二)隱瞞、偽造、篡改、損毀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相關資料,或者拒不提供職業病診斷、鑒定所需資料的。
六、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治理,并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
?。ㄒ唬┌才盼唇浡殬I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
?。ǘ┌才盼闯赡旯氖陆佑|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
?。ㄈ┌才旁衅?、哺乳期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的;
?。ㄋ模┌才庞新殬I禁忌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作業的。
七、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未報告職業病、疑似職業病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弄虛作假的,并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