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健康衛生保證措施
為確保管理人員和工人的健康衛生,避免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將嚴格執行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廣州市政府相關文件要求,在項目部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防控制體系,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完善突發事件監測與預警系統。現場配備專職衛生監督員,負責對工地防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在現場總平面布置時,在管理人員辦公室內設立醫務室,包括診室、處置室、醫療室,并有上下水設施和廢棄醫療垃圾的環保處理設施。醫務室內將設置診察床、診桌、出診箱、污物桶、消毒缸、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計、藥品柜、氧氣袋、一次性注射器、紫外線燈、高壓滅菌消毒設備及健康宣傳板,備有醫療人員和急救措施以及附近的急救中心的聯系電話,并與當地社區醫院建立醫療關系,為預防傳染病和其他福利做出必要的安排。
2 職業病防治措施
為了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保護勞動者的健康,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2.1 職業病防治堅持的原則
1)職業病防治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防治結合、監督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積極開展職業衛生的宣傳教育,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推廣職業病防治的技術,提高職工自我保護意識。
2)由我單位人事部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做好職業病防治的勞動保護監察工作。
2.2 職業病的預防
1)進場后根據各種作業實際情況,確定有害作業,并要求該作業的負責人制定其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確定專(兼)職人員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并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2)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改善勞動條件,使作業場所的有害因素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并接受衛生或者勞動行政部門的監測機構對其作業場所的有害因素進行監測或者檢測。
3)根據實際情況在項目上配備簡單的檢測設施,加強本單位的自身管理。
4)建立健全職業衛生和健康監護檔案制度,全面記錄生產工藝流程中有害物質污染狀況,監測或者檢測數據及職工職業性健康檢查的結果等有關資料。
5)為從事有害作業的人員配備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易發生急性職業中毒的作業場所除采取防護措施外,配備應急防范裝備和醫療急救用品,并設有專(兼)職急救人員。
6)對從事有害作業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和定期的職業性健康檢查。對有職業禁忌癥的人員,不得安排從事與其相關的作業。對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人員,在退休、調離時進行離崗的職業性健康檢查。
7)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接受我單位開展的職業衛生教育和培訓。
2.3 職業病的診斷治療
1)職工的職業病診斷去廣州市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檢查。并按國家有關職業病診斷標準進行。
2)對確診的職業病病例和因職業病死亡的病例,醫療衛生機構確診后單位將按有關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3)對出現疑似職業病或職業病患者,項目將要求其進行治療與療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