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至2004年5月,貴州省共發生19起急性職業中毒事故,造成230人中毒,其中15人死亡,對勞動者及其家庭、用人單位、社會造成重大損失。我們通過對這19起事故的分析,提出管理、和事故預防的對策和措施,以減少或杜絕事故的發生,保護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資料與方法
資料來自貴州省1999年5月至2004年5月所發生的19起急性職業中毒事故現場職業衛生學調查資料、中毒病例病歷資料、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等。其中14起事故資料為我們親赴現場調查所得;另5起事故資料為各市(州、地)衛生監督和疾病控制機構調查上報所得,并經我們認真復核、確認。
二、結果
貴州省1999年5月至2004年5月所發生的19起急性職業中毒事故,造成230人中毒,其中15人死亡。19起事故中,由事故發生單位報告的有11起(占57.9%),其中及時報告的有9起;由首診醫療衛生機構及時報告的有3起(占15.8%);由群眾舉報、中毒人員咨詢、新聞媒體報道得知的有5起(占26.3%),及時報告率為63.2%。19起事故中,由消防部門實施現場搶救的3起(占15.8%),有組織的自救或互救的有4起(占21.0%),無組織的自救或互救的有12起(占63.2%)。因搶救造成的中毒人數為83人(占總中毒人數的36.1%),其中正確診斷的5起;被直接、及時送省職業病防治所救治并正確診斷的1起(占5.2%)。首診正確診斷率為63.2%。
事故發生于化工企業的10起(占52.6%)、冶金企業4起(占21.0%)、商業3起(占15.8%)、機械加工企業和建設行業企業各1起。主要毒物為磷化氫、硫化氫、苯、氯氣、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氰化氫,7種中毒毒物形態均為氣體,造成人體中毒毒物吸收途徑均為經呼吸道吸入。11起事故是因為作業場所毒物濃度超標(占57.9%),5起是“設備跑、冒、滴、漏”(占26.3),2起是違章所致毒物外泄,1起是化學反應毒物逸出。19起事故的12起發生于各種檢修作業(占63.2%),5起發生于正常生產作業(占26.3%),2起是因違章生產作業。造成急性中毒事故的常見相關原因為無個人防護用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實施不嚴、缺乏衛生安全教育、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等。
三、討論
結果反映出的問題和特點有:(1)多數事故按規定進行了及時報告,但仍有相當比例的事故報告不及時甚至未報。(2)由于沒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措施準備,事故現場搶救和控制多數情況是無組織的自救或互救,加之事故現場缺乏必需的急救設備、設施和用品,及搶救人員缺乏專業救援培訓教育,結果造成進一步的危害。(3)衛生部門接到報告或知曉后都能及時趕赴現場開展工作,但由于基層設備配置不足、技術力量不夠,事故的調查、中毒毒物的檢測與鑒定、醫療救治的指導等工作多由省級衛生監督和疾病控制機構承擔。(4)中毒人員的醫療救治必須爭分奪秒,中毒人員多被送往附近綜合醫院救治,但綜合醫院往往缺乏職業中毒的知識儲備和臨床經驗,正確診斷率不高,影響救治效果和愈后。(5)事故多發生于化工行業;中毒毒物均為氣體;毒物吸收途徑均為呼吸道;毒物接觸來源多為作業場所毒物濃度超標;毒物接觸機會多為各種檢修作業;事故相關原因以“無個人防護用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實施不嚴”、“缺乏衛生安全教育”、“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常見。
針對存在的問題和事故的特點,建議采取以下對策和措施:(1)建立急性職業中毒事故報告系統:事故發生后的報告是否及時、準確,關系到事故有關監管部門的信息采集、預警分析和對策措施的制定。(2)盡快組建化學中毒救治中心及其網絡:急性職業中毒事故的調查、控制和救治要求具備相當強的專業性,同時要求各種反應必須迅速、爭分奪秒。(3)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加強對企業特別是化工行業企業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貫徹實施,是預防和控制急性職業中毒事故發生的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