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與碼頭之間,船與船之間,同時作業的船與船之間,開工前均應張掛好安全網。
2. 上、下船所用梯子的安置必須與關路保持2M以上安全距離。
3. 落駁作業要配備一名專人指揮。
4. 在船上操作的工人,不準在關下或關上停留。
5. 抓斗作業或使用自動拆鉤必須派專人負責安全監護。
6. 散貨倒關,嚴禁將未倒凈的貨物夾在網絡內帶上大船或碼頭。
7. 大船的頭艙、尾艙不準駁船直接過駁。
8. 空網絡起身,要防止手腳被兜住;鉤頭起身,要超過一人一手高度方可松手。
9. 駁船與駁船間的夾檔甲板上不準坐人。
10.小型駁船裝運易滾動貨物(如卷鋼板、卷桶紙和大捆盤圓等)應按船舶額定裝載量降低25%。
11.在船艙面作業時,要防止涌浪或周圍情況使船晃動而造成人、貨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