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涪通物流碼頭和車站的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具備機動車駕駛證。危化品運輸車輛的駕駛員、押運員還必須具備“危險貨物運輸上崗資格證”以及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證”,車輛的檢測報告應在有效期內。
2、嚴禁將打火機、香煙等物品帶入工作現場。一旦發現界區內抽煙,按500元/次進行處罰。
3、生產區域內禁止打接手機,違者罰款200元/次。
4、駕押人員進入防爆區域必須穿防靜電工作服,禁穿化纖等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5、進入防爆區域的車輛必須帶有阻火裝置,無自帶阻火裝置的車輛進入前在門衛處加裝阻火器后方可入內。區域內限速5公里/小時。
6、車輛應按要求配備必要的消防應急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7、槽車到達裝卸平臺停穩后,應將汽車鑰匙交給值班人員保管,裝、卸車完畢后歸還。
8、槽車停放時前后輪應安裝三角木固定。
9、槽車駕押人員應配合裝卸人員的調度指揮,與裝卸人員隨時保持聯系。
10、槽車停靠、掉頭等情況,押運員應現場協助、指揮。
11、駕駛員或押運員可到門衛室休息,但至少應有一人在現場,隨時與裝卸人員保持聯系。
12、調車作業時不得通過平交道口。過平交道口前減速并仔細觀望,確認安全后通過,通過時不許變檔。
13、運輸途中注意控制車速,避免疲勞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