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總則
??? 1.安全生產是黨和國家的一貫方針和基本國策,是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基本保證,也是保證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條件。為保障從事公路工程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預防事故發生,促進公路交通事業的發展,特制定隧道施工安全監理細則。
??? 2.承包單位在施工中應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根據本單位隧道施工實際情況,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 3.承包單位各級領導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安全技術規程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 4.監理工程師一定要熟悉和掌握隧道施工安全技術規程,跟蹤現場勤檢查,發現安全問題,及時向承包單位及相關部門提出,迅速整改,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 二、一般規定
??? 1.施工場地應做出詳細的部署和安置,出碴、進料及材料堆放場地應妥善布置,棄碴場地應設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環境,不毀壞農田的地段,對風、水、電、路等設施做出統一安排,并在進洞前基本完成。
??? 2.進洞前應先作好洞口工程,穩定好洞口的邊坡和仰坡,作好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 3.隧道施工的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班制度,并將施工安全等情況記載于交接班的記錄薄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 4.所有進入隧道工地的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
??? 5.遇有不良地質地段施工時,應按照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先護頂、強支護、早襯砌的原則穩步前進。如設計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必要時應進行超前鉆孔,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
??? 三、開挖\鑿孔及爆破
??? 1.開挖及鑿孔
??? ① 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并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側幫是否穩定,如有松動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支護。
??? ② 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作人員必須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離。
??? ③ 機械鑿巖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
??? ④ 站在碴堆上作業時,應注意碴堆的穩定,防止滑坍傷人。
??? ⑤ 風鉆鉆眼時,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鉆孔堵塞現象;濕式鑿巖機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機的捕塵設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應予修理或更換。
??? ⑥ 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妥。風鉆卡鉆時應用板鉗松動拔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鉆桿。
??? ⑦ 電鉆鉆眼應檢查把手膠套的絕緣和防止電纜脫落的裝置是否良好,電鉆工必須手戴絕緣手套,腳穿絕緣膠鞋,并不得用手導引回轉鋼釬,不得用電鉆處理被夾住的釬子。
??? ⑧ 在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風、電鉆。
??? ⑨ 嚴禁在殘眼中繼續鉆眼。
??? ⑩ 鉆孔臺車進洞時要有專人指揮,認真檢查道路狀況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過25m/min。臺車在行走或待避時,應將鉆架和機具都收攏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傾斜,并應剎住車輪,放下支柱,防止移動。
??? 2.爆破
? ⑴ 裝藥與鉆孔不宜平行作業。
? ⑵ 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長隧道施工必須在洞內加工爆破器材時,其加工硐室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GB6722-86)的有關規定。
⑶ 爆破作業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嚴禁穿著化纖衣物。
⑷ 爆破作業時,應該設置爆破安全警戒線,張貼安民告示,放置警戒牌,設立固定和流動警戒哨。
? ⑸ 爆破開挖面準備裝藥時,除爆破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必須提前撤離現場,爆破開始前,所有人員應撤離現場,其安全距離為:獨頭巷道不少于200m ;相鄰的平行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少于50m;全斷面開挖進行深孔爆破(深孔(3~5m)時,不少于500m;
?⑹ 洞內每天放炮次數應有明確的規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得過久。
? ⑺ 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剛打好的炮眼熱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如果遇有照明不足,發現流砂、流泥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時,嚴禁裝藥爆破。
⑻ 洞內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藥,不得使用無合格產品檢驗的爆破器材。
⑼ 火花起爆時嚴禁明火點炮,其導火索的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后,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但不得短于1.2m。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燃的根數不宜超過5根。如一人點炮超過5根或多人點炮時,應先點燃計時導火索,計時導火索的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1/3。當計時導火索燃燒完畢,無論導火索點完與否,所有爆破工必須撤離工作面。
⑽ 為防止點炮時發生照明中斷,爆破工應隨身攜帶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 ⑾ 采用電雷管爆破時,必須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GB6722-86)的有關規定進行,并應加強洞內電源的管理,防止漏電引爆。裝藥時可用投光燈、礦燈照明。起爆主導線宜懸空架設,距各種導電體的間距必須大于1m。
⑿ 爆破后必須經過15mim通風排煙后,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現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其他工作人員才可進入工作面。
⒀ 當發現“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定處理。
⒁ 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火種。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撤至安全地點。
⒂ 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應加強聯系與統一指揮。巖石隧道兩工作面距離接近15m(軟巖為20m),一端裝藥放炮時,另一端人員應撤離到安全地點。導坑已打通的隧道,兩端施工單位應協調放炮時間。放炮前要加強聯系和警戒,嚴防對方人員誤入危險區。
⒃ 土質或巖石破碎隧道接近貫通時,應根據巖性適當加大預留貫通的安全距離,此時只準一端掘進,另一端的人員和機具應撤離至安全地點。貫通后的導坑應設專人看管,嚴禁非施工作業的人員通行。
??? 四、洞內運輸
??? 1.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 2.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載。
??? 3.進洞的各類機械與車輛,宜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燃燒汽油的車輛和機械不得進洞(如通風良好,可以達到“通風及防塵”要求者除外)。
4.所有運輸車輛均不準超載、超寬、超高運輸。運裝大體積或超長料具時,應有專人指揮,專車運輸,并設置顯示界限的紅燈。
5.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或車輛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強行搭車。
6.裝碴
(1)?人工裝碴時,應將車輛停穩并制動;漏斗裝渣時,應有聯系信號,裝滿時應發出信號并及時檢查好漏沙口。接砂時,漏斗下方不得有人通過。
(2)?人工卸碴,應將車輛停穩制動,嚴禁站在斗車內扒碴
(3)?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械的安全運轉,裝碴機上的電纜或高壓膠管應有專人收放,裝碴機操作時其回轉范圍內不得有人通過。
7.洞內運輸應遵守下列規定:
(1)?洞內運輸的車速不得超過:人力車5km/h;機動車在施工作業地段單車10km/h,在牽引車及會車時5km/h;機動車在非作業地段單車20 km/h,在牽引車時15 km/h,會車時10 km/h;
(2)?車輛行駛中嚴禁超車;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狹窄地段應設置“緩行”標志,必要時應設專人指揮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處的施工設備與機械,應在其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組成顯示界限,以防運輸車輛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