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險化學品裝卸人員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裝卸物質的理化特性、裝卸方式、安全要求、個體防護和應急處置措施。
2裝卸車輛必須在固定車輪后,才能開始裝卸作業。危險化學品進廠裝卸過程中,承運單位駕駛員、押運員和公司收貨、裝卸作業人員必須在裝卸現場,不得脫崗、離崗。
3裝卸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做好個體防護,不得違規裝卸。裝卸前必須對裝載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或容器、品種、規格、數量等進行核對,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嚴禁裝卸。
4裝卸場所應平坦、堅固,并根據需要設置消防和防護設施。場地應保證裝卸人員、裝卸機械和車輛有足夠的活動范圍和必要的安全距離。裝卸車輛不得占用廠內運輸線路和消防通道。
5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物品及其他危險化學品應在指定地點裝卸,并有保證安全所需的裝卸、搬運和應急處理設備。
6裝卸過程中要輕拿輕放,不得撞擊、拖拉和傾倒,不得超高堆放,隨意亂放。嚴禁用叉車裝卸液氯鋼瓶。
7對碰撞或互相接觸即可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如氯酸鈉和硫酸),不得混合裝運。對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易燃易爆品,在裝卸時應當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8危險化學品在裝卸時要防止泄漏,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