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山東省濟南市平陰魯西化工第三化肥廠有限公司一臺尿素合成塔發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和重大財產損失。為了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現就進一步加強尿素合成塔生產使用檢驗工作通知如下:
一、關于尿素合成塔的制造
(一)結構方面。
1.目前生產的尿素合成塔普遍采用單個筒節多層包扎后再焊接環焊縫的深環焊縫結構,因結構所致不能進行焊后熱處理,環焊縫部位存在較大的應力集中,且焊接缺陷不易檢測。鑒此原因,尿素合成塔應當盡可能避免采用深環焊縫結構,而宜選用其他結構形式。對直徑小于等于1800mm的尿素合成塔,逐步采用整體多層包扎結構,具體要求可參照化工行業標準《整體多層夾緊式高壓容器》(HG3129),其層板間的環焊縫和縱焊縫應分別相互錯開,相鄰層板兩條環焊縫間軸向距離不得小于100mm(封頭與筒體的環焊縫除外)。
2.檢漏孔與盲層(板)或內筒的連接方式應當采用焊接結構,且焊接部分深度不得小于筒體承壓壁厚部分的三分之一,以防止介質進入包扎層。結構詳見下圖。
檢漏孔與盲層(板)的連接方式(示意圖)(略)
3.尿素合成塔頂部合成物料出口插入管的管端應與塔頂內壁齊平,避免形成氣相空間死區。
(二)材料方面。
采用多層包扎結構的尿素合成塔,其層板不得選用15MnVR鋼板,應當選用強度等級相對較低的16MnR、20R等材料,且每層層板厚度不得小于8mm。
(三)檢驗方面。
尿素合成塔制造單位進行泄漏檢驗時,應當采用不具有腐蝕性的介質作為檢漏介質,不得采用氨滲漏法進行檢漏。
二、關于在用尿素合成塔的安全管理
(一)定期檢驗。
山東平陰“3.21”事故發生后,山東、安徽等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在用的尿素合成塔及近年來的尿素合成塔檢驗報告進行了重點檢驗和查閱,通過檢驗和查閱檢驗報告發現,近三分之一的尿素合成塔存在裂紋等嚴重缺陷,大部分中、小化肥生產企業普遍存在“以修代檢”現象。因此,各使用單位應當加強尿素合成塔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安全狀況等級為1至2級的,每3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驗;對于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在每個停車檢修周期檢修時,須進行全面檢驗,且周期不得超過18個月。在進行全面檢驗時,應認真檢查尿素合成塔的運行記錄特別是開停車記錄,同時應將合成塔的外保溫層全部拆除,采取有效的檢驗檢測方法,對內、外表面進行嚴格檢驗。對外層板檢驗發現裂紋的,應當剝開已發現裂紋的層板,繼續檢查下一層板。需更換層板的,應當由具備相應壓力容器制造資格或維修資格的單位進行。
(二)在線檢漏。
目前大多數化肥生產企業采用蒸汽對尿素合成塔進行日常檢漏,在檢修時采用氨滲漏法對內表面進行檢漏。采用此種檢漏方法,當蒸汽冷凝后形成氨水時,由于一些設備檢漏孔結構原因,極易使氨水擴散至層板,對設備造成應力腐蝕。因此化肥生產企業進行在線檢漏時,應當采用不具有腐蝕性的氣體進行日常檢漏,杜絕采用氨滲漏法對內表面進行檢漏。
尿素生產企業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現尿素合成塔安全狀況的實時監測。對中小化肥生產企業的在用尿素合成塔,推薦采用氨紅外分析儀對尿素合成塔內層的泄漏情況進行實時在線檢漏,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
(三)開、停車管理。
生產企業在尿素合成塔開車和停車過程中,應當嚴格執行規范或企業規定的開、停車制度。對停車封塔達到24小時的,應將塔內物質清理干凈;開車時,應當嚴格控制設備升溫速度,避免因升溫速度快而使外層產生較大應力,在冬季開車及冷塔投用時,還應制訂更加嚴格的措施,確保設備運行工況的穩定。
(四)工藝指標控制。
運行中嚴禁超溫、超壓生產;定期分析出口物料中的鎳含量,并應保持其含量不大于0.2ppm。
(五)使用年限。
目前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或采用15MnVR鋼板作為包扎層板的尿素合成塔,使用年限不得超過15年;因特殊情況暫時無法更換的,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驗,但使用年限不得超過20年。采用16MnR或強度級別低于16MnR材料作為包扎層板的在用尿素合成塔,原則上使用年限不應超過20年;使用超過20年的尿素合成塔,應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第133條規定,縮短檢驗周期,并保證其安全狀況等級保持為1級或2級,使用年限可根據檢驗報告確定。
應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對化肥生產企業的安全監察工作,嚴格定期檢驗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督促企業進行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責令企業采取可靠措施監控使用,并將情況報當地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