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易燃性
易燃液體的主要特性是具有高度易燃性,其原因主要是:
第一,易燃液體幾乎全部是有機化合物,分子組成中主要含有碳原子和氫原子,易和氧反應而燃燒。
第二,由于易燃液體的閃點低,其燃點也低(燃點一般約高于閃點1~5℃),因此易燃液體接觸火源極易著火而持續燃燒。
(二)易爆性
易燃液體揮發性大,當盛放易燃液體的容器有某種破損或不密封時,揮發出來的易燃蒸氣擴散到存放或運載該物品的庫房或車箱的整個空間,與空氣混合,當濃度達到一定范圍,即達到爆炸極限時,遇明火或火花即能引起爆炸。
易燃和可燃的氣體、液體蒸氣、固體粉塵與空氣混合后,遇火源能夠引起燃燒爆炸的濃度范圍稱為爆炸極限。一般用該氣體或蒸氣在混合氣體中的體積百分比(%)來表示,粉塵的爆炸極限用mg/m3表示。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最低濃度稱為爆炸下限。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最高濃度稱為爆炸上限。
當可燃氣體或易燃液體的蒸氣在空氣中的濃度小于爆炸下限時,由于可燃物量不足,并因含有較多的空氣,燃燒不會發生也就不會爆炸;當濃度大于爆炸上限時,則因空氣量不足,燃燒不能發生,也不會爆炸。
只有在上限與下限濃度范圍內,遇到火種才會爆炸。因此,凡是爆炸極限范圍越大,爆炸下限越低的物質,它的危險性就越大。
(三)高度流動擴散性
易燃液體的分子多為非極性分子,粘度一般都很小,不僅本身極易流動,還因滲透、浸潤及毛細現象等作用,即使容器只有極細微裂紋,易燃液體也會滲出容器壁外,擴大其表面積,并源源不斷地揮發,使空氣中的易燃液體蒸氣濃度增高,從而增加了燃燒爆炸的危險性。
(四)受熱膨脹性
易燃液體的膨脹系數比較大,受熱后體積容易膨脹,同時其蒸氣壓亦隨之升高,從而使密封容器中內部壓力增大,造成“鼓桶”,甚至爆裂,在容器爆裂時會產生火花而引起燃燒爆炸。因此,易燃液體應避熱存放,灌裝時容器內應留有5%以上的空隙,不可灌滿。
(五)忌氧化劑和酸
易燃液體與氧化劑或有氧化性的酸類(特別是硝酸)接觸,能發生劇烈反應而引起燃燒爆炸。這是因為易燃液體都是有機化合物,能與氧化劑發生氧化反應并產生大量的熱,使溫度升高到燃點引起燃燒爆炸。例如:乙醇與氧化劑高錳酸鉀接觸會發生燃燒,與氧化性酸(硝酸)接觸也會發生燃燒,松節油遇硝酸立即燃燒。因此,易燃液體不得與氧化劑及有氧化性的酸類接觸。
(六)毒性
大多數易燃液體及其蒸氣均有不同程度的毒性,例如:甲醇、苯、二硫化碳等。不但吸入其蒸氣會中毒,有的經皮膚吸收也會造成中毒事故。應注意勞動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