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注意事項
1、運煤系統的各工作地點應有相互聯系用的信號或通訊設備。
2、各工作場所或通道沿線均須有良好的照明。
3、在運煤設備運行中,禁止不停設備去上鏈條,鋼絲繩或皮帶。
4、各種運煤設備在許可開始檢修工作前,運行值班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并掛上警告牌。檢修工作完畢后,檢修工作負責人必須檢查工作場所已經清理完畢,所有檢修人員已離開,始可通知運行班長恢復設備的使用。
5、檢修工作處所如有裸露的電線,應認為是帶電的,不準觸碰。對可能觸到的裸露電線,應在檢修工作開始前拉開電源和上鎖,并將該線掛上地線接地。
6、不準在可能突然下落的設備下面進行工作。有必要在這些設備下面進行檢修等工作時,應先做好防止突然下落的安全措施。
7、不準在有煤塊掉落的地方通行或工作有必要時應戴安全帽。
8、在移去煤中的雷管時,必須特別小心,防止撞擊、掉落、擠壓或受熱,在任何情況下不得接動導為線。運煤皮帶上發現雷管時,應立即將皮帶停下處理。取出的雷管,必須交有關部門處理。
2、儲 煤 場
1、儲煤場應有良好的照明及排水溝,消防車輛的通路應暢通。
2、落煤口應蓋有堅固的箅子,扒煤時不準拿掉。箅子的網眼一般應不大于200mm×200mm。3、寒冷地區的發電廠,卸煤車內凍煤時應有防止卸煤工人滑倒的措施。
4、工人砸煤時應戴防護眼鏡。砸煤時要注意站的位置,以防跌倒傷人。
5、從煤堆里取煤時,應隨時注意保持煤堆有一定的邊坡,避免形成陡坡,以防坍塌傷人。在工作中如發現有形成陡坡的可能時,應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對已經形成的陡坡,在未消除以前,禁止從上部或下部走近陡坡。
6、煤廠施工進行輸煤工作,必須兩人或兩人以上才可在現場進行工作,工作中一人工作,一人監護,絕對禁止一個人單獨在現場工作。
3、運煤皮帶
1、運煤皮帶及各種有關設備旁邊的人行通道,應保持暢通,所有轉動部分及拉緊皮帶的重錘,均應有遮欄。運行中加油的裝置,應接在遮欄外面。不準用手伸入遮欄內加油。
2、運煤皮帶的兩側人行道均應裝設防護欄桿和事故停機的“拉線開關”。原設計安裝事故停機按鈕者,應更換為“拉線開關”。沿運煤皮帶的各重要工作地點,應設有皮帶起動的預警告電鈴,通知工作人員離開。起動預警告電鈴聲響時間的長短、間隔和次數,車間應有明確規定。在緊急情況下,任何人都可拉“拉線開關”停止皮帶的運行。事后,必須經過檢查聯系,方可再次起動。
3、無論運行中或停止運行,禁止在皮帶上或其他有關設備上站立、越過、爬過及傳遞各種用具。跨越皮帶必須經過通行橋。
刮板給煤機上蓋板應完好,封閉嚴密,不許敞口運行
4、禁止在運行中的皮帶上直接用手撒松香或涂油膏。皮帶在運行中不準對設備進行維修工作。在運行的皮帶上用人工取煤機或檢出石塊等雜物的工作,應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人身觸及皮帶或轉動部分。工作人員應站在欄桿外面,袖口要扎好,以防被皮帶掛住。
5、下煤桶應有捅煤孔。捅煤時應站在平臺上,并注意防止被捅煤工具打傷。
6、清理落煤篦子上的鐵塊或煤塊時,應先停止皮帶運行并切斷電源。工作人員應戴上手套,并使用工具(如鐵鏟、鐵釬)進行清理工作。
7、運煤皮帶和滾筒上,一般應裝刮煤器。禁止在運行中人工清理皮帶滾筒上的粘煤或對設備進行其他清理工作。
8、禁止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在運煤皮帶的通廊及各種有關設備的室內通行或逗留。外人進入以上地點時,應先得到值班人員的許可,并遵守注意事項。
4、原 煤 斗
1、原煤斗應有堅固完整的箅子,在運行中不準將箅子拿掉。檢修中如需將箅子取下則須設臨時遮欄,防止工作人員掉入煤斗。
2、捅煤斗內的堵煤,應使用專門的捅條并站在煤斗上部的平臺上進行。捅煤時不準將箅子拿掉。
3、進入原煤斗的梯子及縛安全帶繩子用的固定裝置,應牢固可靠。
4、進入煤斗內進行檢修工作前,應與運行班長取得聯系,把煤斗內的原煤用完,關閉煤斗出口的擋板,切斷給煤機電源并掛警告牌。
5、不準進入有煤的煤斗內捅堵煤。在特殊情況下,須進入有煤的煤斗內進行其他工作(如取出掉入的工具)時,必須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通知運行值班人員將煤斗出口擋板關閉,切斷給煤機電源并掛警告牌;
(2)工作人員應戴口罩、手套,把袖口和褲腳扎好,進入煤斗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的繩子應縛在外面的固定裝置上(禁止把繩子縛在鐵軌上)并至少有兩人在外面進行監護,進入煤斗后安全帶應由監護人一直保持在稍微拉緊的狀態,工作人員應使用梯子上下;
(3)如果煤堆積在煤斗的一側并有很大的陡坡(60~70度)時,應在進入煤斗前將陡坡用捅條消除,以免塌下將人埋住;
(4)如遇特殊情況必須進入有煤的煤斗內捅堵煤時,除了執行上述第(2)、(3)項的安全措施外,還應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經廠主管生產的領導批準,方可進入煤斗工作。
6、發現煤斗內的煤有自燃現象時,應即采取措施滅火。煤斗內如有燃著或冒煙的煤時,禁止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