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送電時必須先檢測工作地點20米內的瓦斯濃度,不超過1%時方可作業。
2、停電操作順利:
⑴ 先停低壓,后停高壓。
⑵先拉負荷開關,后拉電源開關。
⑶先拉油開關,后拉隔離開關。
3、送電操作順序:
⑴先送高壓,后送低壓。
⑵先合電源,后合負荷開關。
⑶先合隔離開關,后合油開關。
4、高壓開關自動跳閘時,試送一次,并注意電流表動作情況,若故障尚未消除,仍送不上電,應立即向調度室和值班人員匯報。
5、變電所高低壓開關跳閘時,應斷開相應高壓開關和低壓開關,并作詳細檢查,然后先合高壓開關,后合低壓開關,如停電時間超過30分鐘,向采區選電時,必須由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無問題后,方可按要求逐戶送電。
6、值班過程中,發現變壓哭突然漏油或有異常狀態時,應立即匯報。
7、高低壓供電設備停用或檢修時,必須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8、在發生事故情況下,高壓開關試送一次,低壓開關試送三次,仍不能送電時,應立即向隊值班人員匯報,如發現有關單位的設備有問題,應向調度室匯報,令其處理。
9、檢修結束,必須詳細檢查,確認無誤后,經停送電指揮同意,配電工方能合閘送電。
10、用戶檢修時,必須和變壓所聯系停送電工作,禁止電話聯系。
11、節日或全礦檢修時,經停電總指揮命令,方可停送電操作。送電時,必須經用戶、瓦斯檢查員、配電工三方簽字,方可送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