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保安規程對電氣方面的有關規定。
⑵電氣設備和供線路進行檢修時,必須按規定進行驗電、放電和三項短路接地線。
⑶凡從事高壓電氣設備和供電路檢修時,不準一人獨身作業。
⑷電氣設備和供電線路檢修,應提出申請,經有關單位批準后,按措施進行施工。
⑸高壓供電線路停電搶修時,必須有專人聯系停。
⑹不準帶電遷移電器設備。
⑺局部墜落的低壓電纜可吊掛復位。但對高壓電纜,必須使用絕緣使用用具或停電后,方可懸掛。
⑻電工儀表工具,試用電筆應設專人保管。無問題后,拆除三相短路接地線,并向值班人員交待清楚,認真寫檢修記錄,得到送電指揮命令后,方可送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