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安全管理體制規定,企業對自己的安全管理生產負責,即實行自主安全、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的安全管理機制,企業必須根據自己的生產經營特點,建立適合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的運行機制。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管理:
1、企業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礦山達到“正規生產、規范管理、確保安全、講求效益”的目的,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做好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安全工作。
2、企業必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礦長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各級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各職能機構對其職能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3、建立健全安全機構和配備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班組應設專職(兼職)安全員,要求具有安全專業知識和安全工作經驗,能處理安全管理方面的問題。
4、礦長必須經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培訓和考核,具有安全專業知識,取得資格證書,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
5、企業應對本單位的職工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知識,進行技術和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要害崗位、重要設備與設施的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專門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后,做到持證上崗。
7、要害崗位、重要設備、設施和危險區內,應加強安全管理,并要求設置安全標志和警示牌。
8、企業在編制年度生產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時,必須同時編制安全衛生措施計劃,并按國家規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專款專用,用于改善露天礦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得挪作他用。
9、企業必須補充和完善基礎資料和圖紙資料,如地質報告、開采設計、開發利用方案及相關圖紙(礦區地質地形圖、采剝工程平面圖、開采現狀圖和剖面圖)。
10、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作業規程和崗位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值班、交接班制度。同時建立健全安全活動日制度,應認真做好安全大檢查,并要求建立各項檔案,嚴格執行檔案管理。
11、必須依法為從業人員購買工傷保險。
12、必須按規定為職工發放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和相應的藥品,職工必須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用具。
13、礦山規模較小,無條件成立專門救護隊,但應與就近的礦山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指定兼職的救援人員,并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和藥品,每年應對職工進行自救互救的演練和訓練。
14、制定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職工演練,企業發生傷亡或其它重大事故時,礦長或安全管理人員立即到現場指揮和組織搶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對傷亡或重大事故必須按規定及時如實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事故發生后,及時調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類事故發生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