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軸承元件應預防出現裂紋、脫落、傷痕、銹斑、點蝕或變色等。保持架應完整無變形。轉動靈活,無異響。
2)不得采取在軸頸上打麻面或加墊的辦法來處理該項配合出現的間隙。
3)、滾動軸承徑向磨損間隙應預防超過規定。
4)安裝圓錐滾柱軸承時,必須用墊調整軸向間隙,使其符合設計圖紙要求。
5)裝配軸承軸頸的表面粗糙度Ra≤0.8μm ,軸承座孔的表面粗糙度Ra≤1.6μm。
6)軸承潤滑的油量要適當,油質應符合規定,軸承座不得漏油。
7)裝配時應將軸承上注有字樣的端面朝外,軸承必須緊貼在軸肩或間隔套上,不得有間隙(可調整的軸承例外)。
8)滾針軸承的表面不得有劃痕或退火現象。拆卸時不得混套,應原套裝在原軸上。同一組滾針的直徑差不得超過0.005mm。滾針直徑磨損量不得超過0.02mm。
9) 軸承在運行中應無異常響聲,運行中的溫度:滾動軸承不得超過75oC;滑動軸承不得超過65 oC,或按廠家技術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