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勞工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局(OSHA)以職業安全為目的,建立了一套起重機安全管理制度,除了實施本州職業安全衛生計劃的26個州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局分布在全國10個辦事處直接負責全國起重機安全監督管理,包括建筑業、工業、海運業各種起重機。美國目前共有起重機20多萬臺,起重機司機超過25萬名。
OSHA對起重機的安全管理主要側重在使用環節,設計、制造和安裝環節主要通過產品質量法規規定的民事責任機制調整。起重機的使用狀況和環境復雜多變,使用過程中存在著很多不安全因素,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起重機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和經驗來預測并防止事故的發生。
OSHA管理起重機的方式主要是制定并以聯邦規章形式頒布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對雇主提出職業安全衛生的要求,包括許多起重作業安全措施,并由雇主指定專業人員實施檢查。起重機作業的檢查包括起重機本身的檢查、作業中載荷情況的檢查和作業環境的檢查。
起重機的檢查包括最初檢查(投入使用前)、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鋼絲繩檢查、不定期使用的起重機檢查和測試等安全檢查。經常性檢查和定期檢查的間隔時間取決于起重機元件的自然壽命以及它們受到磨損、損壞或者出現故障的程度。在實施過程中,經常性檢查特別強調的是每日的檢查,定期檢查強調的是一年一次的檢查。專業人員要對進行的檢查做好書面記錄。OSHA除了對檢查作了嚴格的規定外,也對預防性維修保養和調整修理作了詳細的規定。這些規定都是以法規的形式頒發,效力很高,一旦違反這些規定并被OSHA的巡查官員在現場檢查發現,將按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其自由裁量權的掌握參照《OSHA現場檢查參考手冊》執行。工會和雇員對雇主的起重機有關的工作安全條件也進行有效的監督,這種監督發現的問題除了通過協商解決外,另一個重要手段是通過向OSHA投訴,再由OSHA安排專項檢查來解決。除船上的起重裝置和少數州對建筑塔式起重機實施強制性第三方檢查外,OSHA并不要求第三方檢查。雇主可以指定自己的專業人員進行起重機的檢查,也可以請專門的檢查機構進行檢查。前者只需經OSHA認可的培訓機構培訓并獲該培訓機構頒發的證書,后者所述的專門檢查機構需經OSHA認可。
起重機械在初次使用前和今后每年進行一次的檢查,OSHA要求應由專業人員或政府機構或經美國勞工部許可的私人中介代理(檢查機構)進行,業主必須保留這些檢查記錄。按照OSHA規定,雇主也不需要向任何機構注冊登記或備案這些檢查記錄,只要在OSHA巡查官員現場檢查時,能夠出示這些檢查記錄就符合要求。檢查記錄應包括檢查日期、實施檢查人員簽名、系列編號或其它標識。實際上,這些檢查記錄也可以制成類似證書的格式。有些實施本州職業安全衛生計劃的州對起重機的檢查要求有些不同,如加州對起重機的1年1次定期檢查和4年1次的負荷試驗必須由州管理部門認可的檢查代理公司的有資格檢查員實施,并直接向業主簽發檢查證明,沒有安全缺陷不需向政府報告,但應保存檢查記錄備查。而經常性檢查則由業主的專業人員實施。
為了便于對作業中載荷情況進行檢查,雇主應將額定載荷量、工作速度,特別危害警示或說明張貼于設備的顯著位置,且將操作說明或警示牌張貼在司機能見到的顯著的地方。無論何種類型的起重機的操作,雇主必須遵循其制造商的技術要求和說明。
起重過程中必須注意載荷的大小、附加載荷和移動載荷。
工作環境的檢查則應包括下列內容:
1.雇員在操作中必須遠離即將吊起或正在吊起的載荷。
2.在起重機旋轉尾部,無論它們是永久還是臨時安裝上去的,其旋轉半徑以內人可以進入的部分,都應用路障將其擋住,以免雇員被起重機碰撞或碾傷。
3.為防止接觸電力線路,除非該場所的電力傳輸線路已被切斷電源,能明顯看出線路已經接地,或已安裝隔離障礙物(不是指機器設備的一個部分或其附加設備),才能在該場所作業。
4.起重機上應配備護欄及梯子。
5.平臺或通道地面必須是防滑的。
起重機司機的手勢應符合ANSI標準中該型號起重機的規定,并將手勢圖示貼于施工現場。
美國起重機安全管理特點是抓住了起重機安全問題的實質,即對起重機安全性能、載荷和環境實施的作業檢查,并利用雇主和雇員之間的制約關系和政府的強制性檢查來落實這種起重機作業檢查制度。政府并不對起重機進行注冊登記,而政府的強制性檢查也是和職業安全衛生檢查一起實施,這方面與鍋爐和電梯的管理有很大的不同。這種做法總體效果不錯,可以使政府用較少的資源實現有效的安全目標,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第一,城市建筑工地的起重機安全已經超出職業安全的界限,涉及到公眾安全。近幾年的幾宗起重機倒塌造成公眾死亡的事故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單靠雇主和雇員的制約關系和政府的不定期檢查已經不能滿足社會對起重機安全的要求。
例如,加州1989年舊金山市區的塔式起重機倒塌造成兩名市民死亡的事故發生后,州立法機關對當時的起重機安全管理體制不滿意,優先立法對全州所有塔式起重機實施認真和深入的安全檢查,即由職業安全衛生司(DOSH)雇用安全工程師對塔式起重機實施一年2次的檢查,并對塔式起重機頒發運行許可證。所有塔式起重機的豎立、爬升和拆散也要通知DOSH并得到許可。紐約市以保護公眾安全和財產安全為目的,通過地方立法,要求建筑工地大型起重機必須經建筑物局檢查發證才允許使用,其起重作業人員也要取得職業許可資格。
第二,法規和標準中對起重機的使用、檢驗、維護、安裝作業人員和信號工的要求或資格規定不明確,并且有關技術規定滯后。其主要的表現是起重機司機和維護、安裝作業人員沒有必需的資格,在已有的法規中對有關人員的要求也沒有給雇主適當地指引。此外,現有的法規和標準不能完全適應目前用于建筑業的提升技術進步和設備的發展。
第三,政府的強制性檢查并不完全到位,有一些雇主沒有依法對起重機進行檢查。
在回顧了上個世紀末起重機安全管理狀況后,聯邦OSHA指出起重機作業具有的非常嚴重的危險性質(暴露工人的人數中死亡和嚴重受傷比例很高),具有潛在的災難意外的可能,起重機的安全管理需要加強。OSHA提出改善的主要內容包括:更新法規以適應于技術的進步,更新并明確起重機的司機以及使用、檢驗、維護、安裝人員和信號工的證明或資格的法規要求。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研究院(NIOSH)最近也完成了與起重機觸電有關的規章的修訂。國家職業安全和衛生顧問委員會(NACOSH)建議給予起重機安全事務優先權。美國國家標準學會(ANSI)和美國機械工程師學會(ASME),也將通過協商一致的程序,不斷地更新起重機制造、操作、檢驗要求和司機資格的B30系列標準。除此之外,搬運和裝配協會(SC&RA)代表大部份建筑起重機擁有者和使用者,已經建立了一套起重機司機資格的要求和證明。總之,加強起重機安全己被美國社會各界重視。
OSHA對起重機的安全管理主要側重在使用環節,設計、制造和安裝環節主要通過產品質量法規規定的民事責任機制調整。起重機的使用狀況和環境復雜多變,使用過程中存在著很多不安全因素,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起重機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和經驗來預測并防止事故的發生。
OSHA管理起重機的方式主要是制定并以聯邦規章形式頒布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對雇主提出職業安全衛生的要求,包括許多起重作業安全措施,并由雇主指定專業人員實施檢查。起重機作業的檢查包括起重機本身的檢查、作業中載荷情況的檢查和作業環境的檢查。
起重機的檢查包括最初檢查(投入使用前)、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鋼絲繩檢查、不定期使用的起重機檢查和測試等安全檢查。經常性檢查和定期檢查的間隔時間取決于起重機元件的自然壽命以及它們受到磨損、損壞或者出現故障的程度。在實施過程中,經常性檢查特別強調的是每日的檢查,定期檢查強調的是一年一次的檢查。專業人員要對進行的檢查做好書面記錄。OSHA除了對檢查作了嚴格的規定外,也對預防性維修保養和調整修理作了詳細的規定。這些規定都是以法規的形式頒發,效力很高,一旦違反這些規定并被OSHA的巡查官員在現場檢查發現,將按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其自由裁量權的掌握參照《OSHA現場檢查參考手冊》執行。工會和雇員對雇主的起重機有關的工作安全條件也進行有效的監督,這種監督發現的問題除了通過協商解決外,另一個重要手段是通過向OSHA投訴,再由OSHA安排專項檢查來解決。除船上的起重裝置和少數州對建筑塔式起重機實施強制性第三方檢查外,OSHA并不要求第三方檢查。雇主可以指定自己的專業人員進行起重機的檢查,也可以請專門的檢查機構進行檢查。前者只需經OSHA認可的培訓機構培訓并獲該培訓機構頒發的證書,后者所述的專門檢查機構需經OSHA認可。
起重機械在初次使用前和今后每年進行一次的檢查,OSHA要求應由專業人員或政府機構或經美國勞工部許可的私人中介代理(檢查機構)進行,業主必須保留這些檢查記錄。按照OSHA規定,雇主也不需要向任何機構注冊登記或備案這些檢查記錄,只要在OSHA巡查官員現場檢查時,能夠出示這些檢查記錄就符合要求。檢查記錄應包括檢查日期、實施檢查人員簽名、系列編號或其它標識。實際上,這些檢查記錄也可以制成類似證書的格式。有些實施本州職業安全衛生計劃的州對起重機的檢查要求有些不同,如加州對起重機的1年1次定期檢查和4年1次的負荷試驗必須由州管理部門認可的檢查代理公司的有資格檢查員實施,并直接向業主簽發檢查證明,沒有安全缺陷不需向政府報告,但應保存檢查記錄備查。而經常性檢查則由業主的專業人員實施。
為了便于對作業中載荷情況進行檢查,雇主應將額定載荷量、工作速度,特別危害警示或說明張貼于設備的顯著位置,且將操作說明或警示牌張貼在司機能見到的顯著的地方。無論何種類型的起重機的操作,雇主必須遵循其制造商的技術要求和說明。
起重過程中必須注意載荷的大小、附加載荷和移動載荷。
工作環境的檢查則應包括下列內容:
1.雇員在操作中必須遠離即將吊起或正在吊起的載荷。
2.在起重機旋轉尾部,無論它們是永久還是臨時安裝上去的,其旋轉半徑以內人可以進入的部分,都應用路障將其擋住,以免雇員被起重機碰撞或碾傷。
3.為防止接觸電力線路,除非該場所的電力傳輸線路已被切斷電源,能明顯看出線路已經接地,或已安裝隔離障礙物(不是指機器設備的一個部分或其附加設備),才能在該場所作業。
4.起重機上應配備護欄及梯子。
5.平臺或通道地面必須是防滑的。
起重機司機的手勢應符合ANSI標準中該型號起重機的規定,并將手勢圖示貼于施工現場。
美國起重機安全管理特點是抓住了起重機安全問題的實質,即對起重機安全性能、載荷和環境實施的作業檢查,并利用雇主和雇員之間的制約關系和政府的強制性檢查來落實這種起重機作業檢查制度。政府并不對起重機進行注冊登記,而政府的強制性檢查也是和職業安全衛生檢查一起實施,這方面與鍋爐和電梯的管理有很大的不同。這種做法總體效果不錯,可以使政府用較少的資源實現有效的安全目標,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第一,城市建筑工地的起重機安全已經超出職業安全的界限,涉及到公眾安全。近幾年的幾宗起重機倒塌造成公眾死亡的事故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單靠雇主和雇員的制約關系和政府的不定期檢查已經不能滿足社會對起重機安全的要求。
例如,加州1989年舊金山市區的塔式起重機倒塌造成兩名市民死亡的事故發生后,州立法機關對當時的起重機安全管理體制不滿意,優先立法對全州所有塔式起重機實施認真和深入的安全檢查,即由職業安全衛生司(DOSH)雇用安全工程師對塔式起重機實施一年2次的檢查,并對塔式起重機頒發運行許可證。所有塔式起重機的豎立、爬升和拆散也要通知DOSH并得到許可。紐約市以保護公眾安全和財產安全為目的,通過地方立法,要求建筑工地大型起重機必須經建筑物局檢查發證才允許使用,其起重作業人員也要取得職業許可資格。
第二,法規和標準中對起重機的使用、檢驗、維護、安裝作業人員和信號工的要求或資格規定不明確,并且有關技術規定滯后。其主要的表現是起重機司機和維護、安裝作業人員沒有必需的資格,在已有的法規中對有關人員的要求也沒有給雇主適當地指引。此外,現有的法規和標準不能完全適應目前用于建筑業的提升技術進步和設備的發展。
第三,政府的強制性檢查并不完全到位,有一些雇主沒有依法對起重機進行檢查。
在回顧了上個世紀末起重機安全管理狀況后,聯邦OSHA指出起重機作業具有的非常嚴重的危險性質(暴露工人的人數中死亡和嚴重受傷比例很高),具有潛在的災難意外的可能,起重機的安全管理需要加強。OSHA提出改善的主要內容包括:更新法規以適應于技術的進步,更新并明確起重機的司機以及使用、檢驗、維護、安裝人員和信號工的證明或資格的法規要求。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研究院(NIOSH)最近也完成了與起重機觸電有關的規章的修訂。國家職業安全和衛生顧問委員會(NACOSH)建議給予起重機安全事務優先權。美國國家標準學會(ANSI)和美國機械工程師學會(ASME),也將通過協商一致的程序,不斷地更新起重機制造、操作、檢驗要求和司機資格的B30系列標準。除此之外,搬運和裝配協會(SC&RA)代表大部份建筑起重機擁有者和使用者,已經建立了一套起重機司機資格的要求和證明。總之,加強起重機安全己被美國社會各界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