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農村水電是指由國家、集體和個人興建,主要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提供電力的水電站及其電網,主要是指5萬kW及以下的水電站和配套電網。農村小水電主要實行“自建、自籌、自用”的方針,堅持電源與電網同步建設、供需直接見面和實行“以電養電”的政策。
我國農村小水電資源十分豐富,可開發量達1.28億kW,居世界第一位,其資源分布廣泛,主要分布在全國1600多個縣。由于小水電開發具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方向和運行成本低、風險小、安全可行、清潔無污染、有效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等優點,因此適合各種投資主體開發。另外,農村小水電不僅能提高農村基礎設施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而且也是保護和改善我國生態環境的最佳能源。
二、加強農村水電安全監察的重要性
新中國成立時,全國農村都沒有電,中央采取兩條腿走路的方針,在農村主要靠結合江河治理,興修水利,開發農村水電,解決農村照明和生產用電。到了20世紀80年代,全國一半以上的農村主要靠農村水電供電,因此我國農村水電點多面廣,截止到2005年底,農村水電站達到4萬多座,裝機容量4380 萬kW,全國二分之一的國土面積、三分之一的縣市、四分之一的人口主要由農村水電供電。農村水電是我國電力工業不可忽視的組成部分,多年來為緩解我國電力緊缺做出了不懈努力和重大貢獻。
然而,由于小水電的特殊性,其主要廣泛分布在農村及偏遠山區,在各方面原因制約下,農村小水電的安全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薄弱環節。前一時期,一些地方農村水電建設違反基建程序,違反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工程質量低劣,釀成多起安全事故,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根據有關統計,全國最近共查出“四無”水電站3000多座,主要在于農村水電建設管理職能消弱,立項、可研都不按基建程序操作,不經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查就盲目上馬,野蠻建設,帶來的各種隱患不容忽視。2005年全國電力建設工程發生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達12起,特別是一些違規項目為造成既成事實,脫離客觀條件壓縮工期,不顧國家三令五申,違反質量和安全規程規范,暴露出不同程度的質量和安全問題,因此加強農村水電安全監察工作尤為重要。
三、水電企業在安全管理中的主要任務
農村水電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既含有政府安全監察職能工作,又含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所以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農村水電企業對安全生產工作都要高度重視。其中,水電企業安全管理要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水電企業要做到安全生產具體工作有人抓,安全職責落實到每個崗位,企業的每個職工都知道自己在保障安全生產中的責任。
第二,認真執行現場作業規章制度和規程,使每次生產工作,不管是生產運行、維護檢修,還是安裝、試驗都有嚴格的規程規范,在生產工作中不出差錯。
第三,做好企業職工的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的專業技術水平。技術培訓要結合崗位工作,要講究實效,不能追求表面形式,通過培訓,使職工在技術業務上和安全生產水平上確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