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無視生產實際,是形而上學的行為;安全管理者違反安全管理制度,是踐踏企業上層建筑(公司領導、企業文化、企業制度等等都是公司上層建筑)的行為,對企業形象負有道義上的責任;安全管理者做不到公平公正的“四不放過”,是管理上的瀆職行為,對人本管理負有道義上的責任;安全管理者對安全隱患和違章視而不見,應負職業道義上的責任;安全管理者縱容違章作業或對不安全行為不予制止,負有人性道義上的責任,形同借刀殺人。
世界上沒有一蹴而就的管理,安全管理如是,管理者要有不急跬步無以至千里的毅力,在工作中不斷提高自己的能力。對于隨時變化的安全環境,唯一可以不變的,就是安全管理者高度的責任心和細發入微的管理手段。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安全管理者并不只是公司、部門和班組的安全監管人員,每個在工作中的人,都是安全管理者。
二、安全管理者應有霹靂手段 菩薩心腸
謀事在人,成事也在人。安全管理者尤其要有這樣態度,所謂的僥幸不過是自欺欺人而已。世界上沒有包治百病的良藥,也沒有后悔藥。
考核是否必須?一直是個問題,然而答案非常肯定。通過考核以矯正工作方法,進而保護員工、保護設備,提高工作效率,夯實企業發展基礎,這樣的考核不僅必須,而且需要霹靂手段。安全管理僅僅依靠菩薩心腸,是不可能無往不利的。在任何組織,沒有鐵一樣的制度不行,沒有鐵一樣的執行手段更不行。有些時候,對一些敢于冒制度之大不韙的人和事,就必須施以制度的刀刃,削其皮毛而痛其心扉。任何時候,只要有火中取栗的行為,就一定需要果敢的霹靂手段。有這樣的安全管理者,考核別人的時候常常不忍心,但又深知諸葛亮揮淚斬馬謖,不是草芥人命,而是街亭之失,不祭血不足以平軍憤,不足以長教訓。違反了制度,是受到制度的考核,而不是被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安全管理人員只要是依照制度辦事,堅持原則,就無可厚非,更不要怕說三道四。
同時,安全管理者一定要有菩薩心腸,即以人為本,以確保員工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為公心。安全管理者要意識到自身職責之所在,不在于去想方設法考核,而要以“全廠無考核化”為最高目標,通過監管工作去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共財產免于受損。不排除有這樣的安全管理者,以罰款為樂趣,以考核為成績,其出發點不在救人、保設備、強技能,而在于滿足自己的權力欲或私心。這不是菩薩心腸,而是魔鬼心態。
所以,常常以菩薩心腸對人對事,而已霹靂手段處理非常人非常事,是安全管理者所必須,也是人所必須。
三、安全管理者應高風亮節 正大光明
在電力企業,傳統管理歷來以嚴格著稱,一度喻之“半軍事化”。電力企業的員工,對考核常常畏之如虎,但真正恨之入骨的,不在于考核有多重,而在于考核常有不公。因此,安全管理者作為考核的權杖者,一定要高風亮節,正大光明,首先就是要嚴格執行制度,按制度考核,避免考核的隨意性。在電力企業,員工通常把安全管理者喻為手執尚方寶劍的執法者,一旦執法者處理工作公私不分,甚至以私廢公,以輕抵重,甚至狹人情以左制度,或狹私怨以報公德。恐怕其影響,不僅僅混淆管理意識、踐踏考核制度,恐怕更加有損企業規范,傷害員工和公司上層建筑的情感,積怨于江湖。當然,我們不能因為對制度的嚴格執行二漠視制度本身需要修編的必要,隨著企業發展的變化,制度應當適應發展的需要,即用發展的方法解決發展中的問題。
任何一起事故,一定有員工的原因,也一定有設備的原因,但也一定有安全管理者的原因。員工責任心不到位,工作技能不成熟,有思想教育管理的原因,但安全管理者沒有指導其規避事故的手段和方法,負有培訓上的責任。設備有問題,廠家有原因,巡檢有問題,檢修不作為,但安全管理者對設備的問題,負有監管上的責任。
事實上,一個人如果做不到高風亮節,正大光明,又如何保證其處事公正,又如何談管理!
四、安全管理網絡應阡陌相通 縱橫交錯
電力企業傳統的安全管理網絡就是公司、部門、班組三級安全管理網絡,但我們不要盲視一種現象,電力企業代表公司行使安全管理的,是安全監管部門。部門安全專工主要是配合安監部門,并常常扮演維護本部門利益的角色。班組安全員,形同虛設。事實上,這不是網絡,而是至上而下的單線,這也是為什么安監部門往往成為眾矢之的的靶子,因為員工認為:警察同時扮演了檢察的角色,甚至連法官的角色一起扮演,如何保障部門或班組的話語權!事實上,安監部門負責事故調查,事故的定性由安監部和生產技術部門共同論證,事故的處理由安監部門、生產技術部門和事故部門尋章就制,按制度處理。安監部門獨立寒秋,是因為安全管理沒有形成真正的網絡。
安全管理要形成真正的網絡,可仿照中國政府一些部門管理形式,部門安全專工在行政上受部門領導,在業務上應受安監部門指導,部門安全專工對安監部門在部門的業務負責。班組安全員受班組長管理,但安全業務上對部門安全專工負責,即垂管和橫向管理結合。班組安全員、部門安全專工在事故調查中不僅配合安監部門,而且可以按事實和證據說話,從技術、責任、制度的角度,對事故提出自己的意見。
五、安全管理制度應條理清晰 形如法典
安全管理沒有一套嚴格的制度進行強夯,必然會造成整個體系的轟然倒塌。一套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應該具備兩大特點。一是條理清晰,就像人大立法一樣,在每一項法律出臺之前,一定要經過立法調查,立法研究,然后對每一項法條進行論證,之后通過草案,試行之后再修改,最后才成為真正的法律。國家立法尚且如此,企業又有什么理由對制度草率?一些制度,閉門而書,簽章蓋印之后,就束之高閣。一部條理清晰的制度,尤其是安全管理制度,就像《刑法》一樣,法理清楚,法條明細。其次,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還在于其強制性,制度代表企業意志,是企業的上層建筑,不允許違背,更不允許褻瀆。執法者嚴格執行,違法者必遭追究。即使法不外乎人情,也不能沒有根據亂施人情。比如某一起事故,在事故發生時員工竭盡全力進行補救,并使事故損失程度降低,就可以獲得降低考核甚至免于考核的機會。而不是人云500,我云1000。
發耳電廠推行內部索賠,就是強調模擬市場下的安全管理法治化,將人本管理和法本管理有機結合起來,提高安全管理的高效作為和制度公信力。
六、企業安全文化應擲地有聲 醍醐灌頂
安全管理的最高目的是“無考核化”,最高境界是安全管理形成一種文化。安全管理一旦形成文化,人人都是安全管理者。安全文化的形成,必須經過安全管理人治,然后法治,然后才形成文化的過程。所謂安全文化,即員工對安全的意識由自覺轉而自發的行為和氣氛,成為員工工作日常行為規范的內涵部分。安全文化在形成初期,必須理順安全管理的流程、方法和表達形式,進而深入人心。安全文化還必須輔以安全標語、安全知識、安全教育等形式,使安全由一種人人畏之,逐步轉而佛在心中坐的程度。使員工在工作中,時時以安全為首要,將自身的安全與設備的安全、企業的安全、家人的安全自發地結合起來。
安全文化一旦形成,企業就是成了員工共同的家庭,家長和家庭成員之間建立起共同的安全治理結構,彼此依賴于感情的維系而更加注重成員之間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并由此衍生為“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安全管理氛圍,使安全理念和文化無所不在,整個企業處處充滿安全提醒和人性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