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運營概述
委托運營,較多適用于新建和擴建發電項目,是指新項目公司(業主)將電站運行、維護工作委托給老電廠(承包方)來完成,并向其支付一定費用的電站運營方式。這種方式對于新項目公司來說,精簡了人員,節約了成本,有利于集中精力搞好新項目開發和資本運營;對于老電廠而言,增加了收入,消化了富余人員,拓展了外部發展空間。委托運營模式是一種新、老電廠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做出的戰略聯合,是發電企業在市場機制推動下,借鑒國際流行的“資源外包理論”而作出的重要管理創新。
近年來,按照“發展減人”的思路,華電集團大量新建或擴建項目采用了這種委托運營方式,僅筆者所在的寶珠寺電廠,就先后承擔了四川紫蘭壩電站等3個水電廠的運行維護任務,較好地消化了富余人員,增加了收入。近期,中國華電集團發電運營公司已經成立,必將在規范委托運營市場的基礎上,加速委托運營模式的推廣。可以預見,將來委托運營模式會成為華電集團新建或擴建發電項目的主流運營方式之一。因此,研究委托運營模式下電廠安全管理問題,對于我們提高新建項目的安全管理水平,實現又好又快發展,具有迫切的現實意義。
安全管理的難點
委托運營電廠的安全管理,屬于“新興事物”,存在著不少以前從未遇到過的問題,其難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思想觀念方面:心理失衡,主人翁意識缺位,合同思維等的影響
雖然同屬一個行業,一個集團,都做著相似的工作,但老電廠和新項目公司職工收入差距比較大,常在一倍以上,老電廠職工對于這種現象感到不滿,出現心理失衡,在工作配合中出現抵觸情緒。而且,這些職工雖然在業主的廠房里上班,但身份認同和心理歸屬都在老電廠,對于自己從事的工作,有一些“打工者”情結,主人翁意識不強,工作動力不足。另外,雙方部分人員對這種戰略合作關系的認識不夠深刻,比較純粹地從合同、交易的角度來理解這種關系,沒有清楚看到這種合作對雙方長遠發展的重要意義,造成在安全管理中出現不和諧現象。
人員技術方面:作業人員素質要求高,現有人才儲備不足
為完成電站的運行、維護任務,老電廠通常抽調一些運行維護技術人員和少量管理人員組成項目部,派駐到承包電站開展工作。這些項目部和承包方其他生產部門有較大不同。承包方其他生產部門人員充裕,分工細致,運行、檢修工種各負其責,機械、電氣專業相對分開。而項目部則不然,總共十幾、二十個人,工作范圍涵蓋了電廠運行、維護,甚至小型檢修;專業范圍上機械、電氣交叉融合,常常要求人員具有“一專多能”的本領,能夠完成跨專業、跨工種的作業。目前來看,老電廠現有的人才儲備并不能完全滿足這樣的要求;而且,隨著近年電源建設的快速發展,電廠技術人才相對緊缺的狀況短期難以改變,只有通過加強管理、開展培訓的思路來逐步解決。
設備環境方面:設備與環境的遺留缺陷和隱患比較多
從目前來看,采用委托運營模式的都是新投產機組。這些機組還處在一個運行磨合期,運行穩定性差,設計、制造、安裝等環節遺留的缺陷多,容易發生“非停”和其他安全事故。另外,這些新建或擴建的項目,許多工地還在進行基建施工,有的雖然施工完畢但環境還需大力整治,各種安全護欄、標識等還很不完善和規范,事故隱患眾多。
責任劃分方面:工作責任與安全責任難以劃清和落實
委托運營關系,最突出的難題是工作責任與安全責任如何劃分。首先從合同角度來看,委托運營雙方權利、義務應根據合同來確定,但電站安全生產工作十分復雜而且不斷變化,合同中有些工作可能沒有規定或者沒有明確規定;加上安全事故發生原因非常復雜,有安全管理方面的、設計缺陷方面的、設備質量方面的、作業人員方面的、各方協調配合方面的等等,涉及的責任主體也比較多,因此實踐中,根據合同確定工作責任與安全責任比較困難。其次,集團公司及分公司對下屬企業實行安全責任考核,委托運營電廠的安全責任究竟該考核承包方還是業主?如果考核業主,業主面臨的這種安全考核壓力,能否有效傳遞到具體作業的承包方項目部人員,需要檢驗。如果考核承包方,承包方則除了對業主承擔合同上的安全經濟責任以外,還要承擔合同外的上級安全考核責任,是否責任過重?加上承包方安全生產的考核利益歸業主享有,而責任歸承包方,是否有違公平合理原則,需要我們深入思考。如果安全責任雙方共同承擔,則存在責任不明、相互推諉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