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作業安全風險管理,杜絕電網、人身和設備事故, 維護電網安全和企業穩定,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實際,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各單位、各級專業管理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誰實施、誰負責”的原則,對作業進行安全風險認定,加強到崗到位安全監督,落實措施,降低作業安全風險。
第三條本標準適用于公司系統內的所有作業現場及公司系統內企業承包省外工程的作業現場。
第二章 作業安全風險分級
第四條本標準描述的作業安全風險是指可能由現場作業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環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引發的電網、人身、設備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條 一級作業安全風險
(一)變電站內作業達到以下條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變電站電氣設備部分改造引起系統方式變化較大的、導致220kV及以上變電站出現單線(單電源)、單變、單母線運行或已在N-1方式下運行的情況。
2、新建220kV及以上變電站投運。
3、鄰近帶電設備作業的,且多班組(含外單位作業或協同作業的)、多工種參與、使用兩臺以上大型施工機械的大型電氣施工作業。
(二)線路作業達到以下條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聯絡線作業,造成區域與區域之間、省與省之間、市與市之間電網運行不滿足N-1原則。
2、220kV及以上重要線路更換鐵塔、導線(含架空光纜)施工達10基桿塔及以上的,同時跨越鐵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帶電線路達到5處及以上的或跨越險惡地理環境位置的。
3、鄰近帶電設備作業,大型施工機械、臨時拉線、牽引繩等可能觸碰帶電設備的,多班組(含外單位作業或協同作業的)參與的大型電氣施工作業。
(三)電網因受地震、暴風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而發生大面積停電突發事件的電網恢復性搶修作業。
(四)66kV及以上電網“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應用的首次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