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電氣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用電單位的電氣事故一般分為以下四類:
(1) 用電單位影響系統事故。當某一用電單位內部發生事故時,其他用電單位受牽連而突然斷電或電力系統受影響而大量減負荷。
(2) 全廠停電事故。由于用電單位內部事故造成的全廠停電。
(3) 重大設備損壞事故。多指大工業企業(大用電戶)的一次設備損壞,如受電主變壓器以及變壓器前的斷路和避雷器等的損壞。
(4) 人身觸電傷亡事故。由于用電單位的電氣設備或電氣線路發生故障(如絕緣損壞)等,造成人身觸電,出現重傷或死亡事故。<?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