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現場臨時配電房應緊靠變壓器側,應通風良好,并采取防雨雪、防火、防小動物出入的措施。設立明顯的安全標志,其耐火等級不得低于3級。并配有符合要求的滅火器材。
(2) 成列的配電屏和控制屏,應裝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裝置。各配電線路應做編號,注明用途標記,配電盤兩端應與重復接地線及保護零線做電氣連接。配電盤或配電線路維修時,應懸掛“有人維修,禁止合閘”標志牌。停、送電操作時,必須由專人監護執行。
(3) 當施工現場配有自備發電機組時,其電源開關與外電網電源開關之間,應裝設防止同時合閘的機械聯鎖裝置或雙設閘刀,發電機組應采用三相四線制中性點直接接地供電系統,中性點單獨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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