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手持電動工具概述<?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在建筑施工現場的土建、水、電安裝和裝飾工程中,經常使用一些手持電動工具。常用的有手電鉆、電錘、電錘、沖擊鉆、手提砂輪、電動螺絲刀、電動板手、手持式木工刨、手持式木工電鋸、手持式切割機、手持式角磨機等。
各類手持電動工具雖然形狀、用途各異,但它們的組成卻相似,都是由小型電動機、工作部件、防護罩、手持把手、電源開關、電線、插頭等部分組成。因此在安全防護及電氣安全問題上具有許多共性。
手持電動工具常見事故分析
由于振動、受潮、接線錯誤等原因造成手持電動工具漏電,發生觸電事故。
由于操作不當,鉆頭、錘頭、砂輪、刀、鋸片等工作部件彈出傷人或觸及人體,造成傷害。
手持電動工具持握不穩,失手彈起或跌落傷人。
操作時用力過猛,切、沖、鉆、削的較大碎片飛起傷人。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加壓過大或偏斜擺動,導致工作部件損壞或電機燒毀。
手持電動工具按對觸電的防護可分為三類
Ⅰ類工具的防止觸電保護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還有一個附加的安全保護措施,如保護接地,使可觸及的導電部分在基本絕緣損壞時不會變為帶電體。
Ⅱ類工具的防止觸電保護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還包含附加的安全保護措施(但不提供保護接地或不依賴設備條件),如采用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它的基本型式有:①絕緣材料外殼型,系具有堅固的基本上連續的絕緣外殼;②金屬外殼型,它有基本連續的金屬外殼,全部使用雙重絕緣,當應用雙重絕緣不行時,便運用加強絕緣;③絕緣材料和金屬外殼組合型。
Ⅲ類工具是依靠安全特低電壓供電。所謂安全特低電壓,是指在相線間及相對地間的電壓不超過42V,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
隨著手持電動工具的廣泛使用,其電氣安全及防護安全的重要性更顯得突出。使用部門應按照國家標準對手持電動工具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其內容至少應包含:工具的允許使用范圍、正確的使用方法、操作程序、使用前的檢查部位項目、使用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和相應的防護措施、工具的存放和保養方法、操作者應注意的事項等。此外,還應對使用、保養、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重視對手持電動工具的檢查、使用維護的監督,防震防潮防腐蝕。
使用前,應合理選用手持電動工具
一般作業場所,為保證使用的安全,應選用Ⅱ類工具。使用Ⅰ類工具時,應配漏電保護器、隔離變壓器等。在潮濕場所應使用Ⅱ類或Ⅲ類工具,如采用Ⅰ類工具,必須裝設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在潮濕和危險的場所或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作業時,應使用Ⅲ類工具,或裝有漏電保護器的Ⅱ類工具,漏電保護器的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在特殊環境如濕熱、雨雪、存在爆炸性或腐蝕性氣體等作業環境,應使用具有相應防護等級和安全技術要求的工具。
安裝使用時,Ⅲ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器,Ⅱ、Ⅲ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裝置應遠離作業場所。
除使用36V及以下電壓、供電的隔離變壓器副繞組不接地、電源回路裝有動作可靠的低壓漏電保護器外,其余均配戴橡膠絕緣手套,必要時還要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操作隔離變壓器應是原副雙繞組,副繞組不得接地,金屬外殼和鐵心應可靠接地。接線端子應封閉或加護罩。原繞組應專設熔斷器,用雙極閘刀控制,引線長不應超過3m,不得有接頭。
對軟電纜或軟線的安全要求:
Ⅰ類工具的電源線必須采用三芯(單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或護套軟線。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接地或接零線。
注:原有以黑色線作為保護接地或接零線的軟電纜或軟線應逐步調換。
工具的電源引線應用堅韌橡皮包線或塑料護套軟銅線,中間不得有接頭,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
對插頭、插座的安全要求:
工具所用的插頭、插座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帶有接地插腳的插頭、插座,在插合時應符合規定的接觸順序,防止誤插入。
工具軟電纜或軟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
三極插座的接地插孔應單獨用導線接至接地線(采用保護接地的)或單獨用導線接至接零線(采用保護接零的)不得在插座內用導線直接將接零線與接地線連接起來。
保護接地電阻的安全要求:
使用場所的保護接地電阻值必須不大于4歐姆。
絕緣電阻的安全要求:
每年至少應由專職人員定期檢查一次,在濕熱和溫度常有變化的地區或使用條件惡劣的地方,應相應縮短檢查周期。梅雨季節前應及時檢查,檢查內容除上述檢查外,還應用500V的兆歐表測量電路對外殼的絕緣電阻。對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也須檢測絕緣,Ⅰ類工具應不小于2MΩ,Ⅱ類工具應不小于7MΩ,Ⅲ類工具應不小于1MΩ;否則應進行干燥處理或維修。
對機械防護裝置的安全要求:
工具中運動的危險零件,必須按有關的標準裝設機械防護裝置(如防護罩、保護蓋等),不得將運轉部件的防護罩蓋拆卸,更換刀具、磨具應停機斷電。
檢查和維修:
工具必須由具備專業技術知識的人員負責保管,工具在發出或收回時,必須由保管人員進行日常檢查,并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
日常檢查的內容有:外殼、手柄有無破損裂紋,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工具轉動部分是否靈活、輕快無阻,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保護線連接是否正確可靠,電源開關是否正常靈活,電源插頭和電源線是否完好無損。發現問題應立即修復或更換,工具在使用前后,保管人員除進行日常檢查外,使用者還應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
工具必須由專職人員按以下規定進行定期檢查:
每季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
在濕熱和溫差變化大的地區還應相應縮短檢查周期;
在霉雨季節前應及時進行檢查;
工具的定期檢查,除工具的日常檢查外,還必須測量工具的絕緣電阻。
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如果絕緣電阻小于(Ⅰ類工具應不小于2MΩ,Ⅱ類工具應不小于7MΩ,Ⅲ類工具應不小于1MΩ;)規定的數值,必須進行干燥處理和維修,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工具如有絕緣損壞、軟電纜或軟線護套破裂、保護接地或接零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在未修復前,不得繼續使用。
非專職人員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使用單位和維修部門不得任意改變工具的原設計參數,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與原有規格不符的零部件。
在維修時,工具內的絕緣襯墊、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調換或漏裝。
工具的維修應由專門指定的維修部門進行,配備有必要的檢驗設備儀器。不得任意改變該工具的原設計參數,不得使用低于原性能的代用材料,不得換上與原規格不符的零部件。工具內的絕緣襯墊、套管不得漏裝或任意拆除。
安全技術管理
工具的安全技術管理必須包括:
貫徹執行本標準和其他有關安全技術的要求;
監督、檢查工具的使用和維修;
對工具的使用、保管、維修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技術教育;
對工具引起的觸電事故進行調查、統計和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并上報有關部門。
必須按照本標準和工具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及實際使用條件,制訂出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工具的允許使用范圍;
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工具使用前應著重檢查的項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和相應的防護措施;
工具的存放和保養方法;
操作者注意事項。
使用單位必須建立工具使用、檢查和維修的技術檔案
維修后應測絕緣,并在帶電零件與外殼間做耐壓試驗。由基本絕緣與帶電零件隔離的Ⅰ類工具其耐壓試驗電壓為950V,Ⅲ類工具為380V,用加強絕緣與帶電零件隔離的Ⅱ類工具的試驗電壓為2800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