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3月至1999年3月的12年間,無錫供電系統共發生5起人身死亡事故。筆者調查了這5起死亡事故的有關資料,簡要情況如下:
1987年3月,無錫江陰縣供電局配電檢修班班長姜某,帶班在祝塘大橋堍進行線路改道立桿施工,用吊車搬運15m電桿過程中,右腳被電桿壓住,繼而又被電桿壓傷胸骨,造成嚴重內出血死亡。
1992年4月,江陰市供電局變電檢修工林某在江陰變金屬腳手架上工作,不慎從空中摔至水泥地面,由于安全帽未系好帶子,失去保護作用,頭部著地受傷搶救無效死亡。
1992年8月,無錫市區供電所一位裝表接電工為一電器小店登桿帶電接線,褲管被架設在電桿上的一根鋼線撩起,不幸觸電死亡。
1998年4月,江陰市供電局一外線工在一家用戶進行線路改道中,人在桿頂上轉移,失去安全帶保護,高處墜落死亡。
1999年3月,無錫供電局線路工區一外線工在一座35kV鐵塔清掃瓷瓶前進行驗電,當驗完下二相再往上登時,不幸從高處墜落死亡。
綜合以上5起人身死亡事故(其中3起高處摔跌、1起觸電、1起起重壓傷),我們從中發現都是在零星、分散作業時發生的,有的是兩人搭檔,最多的也不超過8人。
我們又對十多年來無錫供電局進行的大范圍施工(如變電站設備安裝、線路立塔架線)和設備檢修工作(如更換變壓器、鐵塔整體移位升高等)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雖然人多工作量大,但卻沒有發生任何事故。
為什么大范圍的施工和設備檢修,幾十人甚至上百人的大兵團作戰,卻平安無事,而零星分散作業,人少量小時間短,卻屢發事故?筆者經過調查、分析和思考,悟出了其中的一些緣由。
1零星、分散作業不被人重視
(1)作業范圍小,人員少,大都是常規性工作,誰都能勝任。
(2)時間寬余無約束,今天做不了明天再干,或是半天的活給一天時間。
(3)隨意性大,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4)人員組合松散,隨意配上幾個人就拉出去干,而且一個班分散鋪開幾個攤子,以致于班長分身無術,顧此失彼難以照顧。
(5)現場開工會質量不高,有的甚至不開。工作負責人認為小作業沒啥難的,關照幾句就行了。
2事故隱患的誘發因素
2.1思想上松懈麻痹,把安全第一置于腦后
工作前不對工器具(包括腳手架、傳動機械)進行安全檢查,不對現場認真查勘;工作中不嚴格執行“三帶”(安全帽、安全帶、防觸電報警器),監護不力;操作時動作走樣不規范,習慣性違章頻頻發生。工作人員相互間的安全互保更是一句空話。
2.2各級領導不重視
凡是零星、分散作業,領導干部(甚至包括班長)基本上不到現場,權力過于下放。
2.3作業環境缺乏應有的氛圍
工作人員松松散散,隨意走動,工器具、材料隨便擺放,相互之間不照顧,甚至擅自離開崗位,無嚴密的組織和嚴明的紀律可言。
3對零星、分散作業防范事故的建議和對策
3.1各級領導(包括班長)和技術人員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
不管是大工程作業,還是小工程、零星分散作業,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教育職工嚴格遵章守紀、按章辦事,對登桿、驗電接地、起重搬運等細小的事情,都要規范操作不走樣,堅決杜絕習慣性的違規違章作業。
同時,領導干部要徹底改變機關作風,深入現場具體指導。領導在場不但能鼓舞激勵職工的斗志,而且能規范職工的操作,防止違章作業的發生,即使發生了違章作業,也能及時糾正,阻止擴大,保障安全。
3.2廣大職工除了要嚴格遵章守紀外,還必須做到5個一樣
3.2.1大工程與小工程、大作業與小作業一個樣
大工程大作業事先都有計劃、方案,制訂周密的安全措施,明確人員分工和責任,而且反復交底,使每個職工心中有數。零星分散的小工程小作業雖然不會制訂計劃、方案,不會反復交底,但是作業負責人應該和大工程大作業一樣,把工作任務、技術要求和安全措施向工作人員交待清楚,特別是安全注意事項,現場開工會更不能隨便馬虎,工器具要仔細檢查,確保安全使用。外來工、民工等都要參加開工會、進行“三交”,做好“三帶”,而且要有專人監護,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3.2.2領導在場與不在場一個樣
大工程大作業一般都有領導到現場坐鎮指揮,而零星、分散工作不可能有領導親臨指揮督促,但不能因為領導不在場而放松了對自己嚴格的要求,更不能放棄應做的安全措施,實際操作也不能因為貪省力圖方便而減少環節使動作走樣。
3.2.3復雜工作與簡單工作一個樣
零星、分散作業也有復雜與簡單之分。復雜的、技術難度大的工作,一般由班長、技術員親自帶隊,或者事先作了周密的部署,因此一般不會出什么問題。倒是簡便不復雜的工作,認為經常做,人人會,結果不是疏忽了這就是忘了那,埋下事故隱患。因此,把簡單工作當成復雜活兒認真負責地做,就能把安全牢牢地掌握在手中。
3.2.4時間長與時間短,時間松與時間緊一個樣
零星、分散作業在時間安排上比較靈活。有的時間很緊,限時限刻完成,如搶修作業;有的時間較寬,安排好幾天。有人便認為反正天天這么做,現場開工會就馬馬虎虎,當天工作完了,樓板空洞也不堵死,安全警示、遮欄等也就隨隨便便,這就給事故創造了有利條件。因此,筆者認為不管作業時間緊與松,都要時刻繃緊安全生產的弦,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3.2.5人多與人少一個樣
我們從5起死亡事故中發現,其中有2次高處摔跌事故和一次觸電事故,都只有兩三人在現場,特別是2人作業,一人在上,一人在下,下面的人低頭干自己的活,上面的人是怎么跌下來的,怎么觸電的都不知道,根本沒有履行自己的監護責任。因此,人少更應該注意安全,特別是相互監護更為重要。人多的作業固然要做好安全互保,人少的作業更要把安全互保落到實處。
1987年3月,無錫江陰縣供電局配電檢修班班長姜某,帶班在祝塘大橋堍進行線路改道立桿施工,用吊車搬運15m電桿過程中,右腳被電桿壓住,繼而又被電桿壓傷胸骨,造成嚴重內出血死亡。
1992年4月,江陰市供電局變電檢修工林某在江陰變金屬腳手架上工作,不慎從空中摔至水泥地面,由于安全帽未系好帶子,失去保護作用,頭部著地受傷搶救無效死亡。
1992年8月,無錫市區供電所一位裝表接電工為一電器小店登桿帶電接線,褲管被架設在電桿上的一根鋼線撩起,不幸觸電死亡。
1998年4月,江陰市供電局一外線工在一家用戶進行線路改道中,人在桿頂上轉移,失去安全帶保護,高處墜落死亡。
1999年3月,無錫供電局線路工區一外線工在一座35kV鐵塔清掃瓷瓶前進行驗電,當驗完下二相再往上登時,不幸從高處墜落死亡。
綜合以上5起人身死亡事故(其中3起高處摔跌、1起觸電、1起起重壓傷),我們從中發現都是在零星、分散作業時發生的,有的是兩人搭檔,最多的也不超過8人。
我們又對十多年來無錫供電局進行的大范圍施工(如變電站設備安裝、線路立塔架線)和設備檢修工作(如更換變壓器、鐵塔整體移位升高等)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雖然人多工作量大,但卻沒有發生任何事故。
為什么大范圍的施工和設備檢修,幾十人甚至上百人的大兵團作戰,卻平安無事,而零星分散作業,人少量小時間短,卻屢發事故?筆者經過調查、分析和思考,悟出了其中的一些緣由。
1零星、分散作業不被人重視
(1)作業范圍小,人員少,大都是常規性工作,誰都能勝任。
(2)時間寬余無約束,今天做不了明天再干,或是半天的活給一天時間。
(3)隨意性大,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4)人員組合松散,隨意配上幾個人就拉出去干,而且一個班分散鋪開幾個攤子,以致于班長分身無術,顧此失彼難以照顧。
(5)現場開工會質量不高,有的甚至不開。工作負責人認為小作業沒啥難的,關照幾句就行了。
2事故隱患的誘發因素
2.1思想上松懈麻痹,把安全第一置于腦后
工作前不對工器具(包括腳手架、傳動機械)進行安全檢查,不對現場認真查勘;工作中不嚴格執行“三帶”(安全帽、安全帶、防觸電報警器),監護不力;操作時動作走樣不規范,習慣性違章頻頻發生。工作人員相互間的安全互保更是一句空話。
2.2各級領導不重視
凡是零星、分散作業,領導干部(甚至包括班長)基本上不到現場,權力過于下放。
2.3作業環境缺乏應有的氛圍
工作人員松松散散,隨意走動,工器具、材料隨便擺放,相互之間不照顧,甚至擅自離開崗位,無嚴密的組織和嚴明的紀律可言。
3對零星、分散作業防范事故的建議和對策
3.1各級領導(包括班長)和技術人員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
不管是大工程作業,還是小工程、零星分散作業,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教育職工嚴格遵章守紀、按章辦事,對登桿、驗電接地、起重搬運等細小的事情,都要規范操作不走樣,堅決杜絕習慣性的違規違章作業。
同時,領導干部要徹底改變機關作風,深入現場具體指導。領導在場不但能鼓舞激勵職工的斗志,而且能規范職工的操作,防止違章作業的發生,即使發生了違章作業,也能及時糾正,阻止擴大,保障安全。
3.2廣大職工除了要嚴格遵章守紀外,還必須做到5個一樣
3.2.1大工程與小工程、大作業與小作業一個樣
大工程大作業事先都有計劃、方案,制訂周密的安全措施,明確人員分工和責任,而且反復交底,使每個職工心中有數。零星分散的小工程小作業雖然不會制訂計劃、方案,不會反復交底,但是作業負責人應該和大工程大作業一樣,把工作任務、技術要求和安全措施向工作人員交待清楚,特別是安全注意事項,現場開工會更不能隨便馬虎,工器具要仔細檢查,確保安全使用。外來工、民工等都要參加開工會、進行“三交”,做好“三帶”,而且要有專人監護,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3.2.2領導在場與不在場一個樣
大工程大作業一般都有領導到現場坐鎮指揮,而零星、分散工作不可能有領導親臨指揮督促,但不能因為領導不在場而放松了對自己嚴格的要求,更不能放棄應做的安全措施,實際操作也不能因為貪省力圖方便而減少環節使動作走樣。
3.2.3復雜工作與簡單工作一個樣
零星、分散作業也有復雜與簡單之分。復雜的、技術難度大的工作,一般由班長、技術員親自帶隊,或者事先作了周密的部署,因此一般不會出什么問題。倒是簡便不復雜的工作,認為經常做,人人會,結果不是疏忽了這就是忘了那,埋下事故隱患。因此,把簡單工作當成復雜活兒認真負責地做,就能把安全牢牢地掌握在手中。
3.2.4時間長與時間短,時間松與時間緊一個樣
零星、分散作業在時間安排上比較靈活。有的時間很緊,限時限刻完成,如搶修作業;有的時間較寬,安排好幾天。有人便認為反正天天這么做,現場開工會就馬馬虎虎,當天工作完了,樓板空洞也不堵死,安全警示、遮欄等也就隨隨便便,這就給事故創造了有利條件。因此,筆者認為不管作業時間緊與松,都要時刻繃緊安全生產的弦,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3.2.5人多與人少一個樣
我們從5起死亡事故中發現,其中有2次高處摔跌事故和一次觸電事故,都只有兩三人在現場,特別是2人作業,一人在上,一人在下,下面的人低頭干自己的活,上面的人是怎么跌下來的,怎么觸電的都不知道,根本沒有履行自己的監護責任。因此,人少更應該注意安全,特別是相互監護更為重要。人多的作業固然要做好安全互保,人少的作業更要把安全互保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