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的目的:一是通過傷亡事故從孕育到造成后果合過程的調查,弄清事故事實、分析確定事故性質、事故類別,對事故原因分析、責任分析,提出防范措施,為建立正常的生產秩序提供依據。二是因傷亡事故調查是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的,事故調查過程也驗證了各項安全法規、標準、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教育是否健全、適用、行之有效。勞動安全監察部門通過大量的傷亡事故調查資料的研究分析,可發現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不同條件下發生傷亡事故的特點和規律,為宏觀控制傷亡事故的發生,修訂安全法規、標準,提供科學依據。
調查的程序是:企業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應立即根據事故性質和嚴得程度組成不同等級的調查組,按以下程序調查:
1.調查前的準備:制定調查方案,明確調查重點,將調查組成員合理分工,落實各自的任務,明確責任。
2.事故現場處理與勘察:事故發生后,應立即搶救傷員,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要認真保護事故現場,盡快進入現場進行勘察,并記錄在檔,同時進行拍照或錄相。
3.物證收集:收集事故現場的破損件、碎片、殘留物、致害物等作記錄貼上標簽,并注明地點、現場狀態等。
4.事故材料收集:
①人員傷亡情況收集與事故鑒別、記錄有關材料,如事故發生的單位、地點、時間;受害人與肇事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工齡、文化程度、技術狀況、安全教育情況、職務、工種及用工性質等;出事當班受害人和肇事者開始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工作量、作業程序、操作時行為舉動和位置以及過去的事故記錄。
②事故造成的財物損壞情況。
③與事故有關情況,如設備、環境及與事故有關人員身體狀況等。
5.證人材料收集:找當事人、知情人了解、記錄并考證。
6.攝影和繪制事故圖。
7.事故原因分析。
8.事故責任分析。
9.提出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0.撰寫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書,由調查組簽字后,上報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