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審計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審計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部、局頒發的各項經濟政策、審計法規、經濟法規、條例、制度、辦法并對公司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2.1.2 公司對生產、基建的成本、財務、集體企業及基建工程、專項工程預決算等進行審計監督。
2.1.3 對財產的安全完整,國有資產的增值保值,各項收(含價格與收費標準)、債權、債務、上交款項、外匯收支,各項開支等進行審計監督。
2.1.4 負責對本公司經營活動的經濟效益進行審計。
2.1.5 負責對公司簽訂的合同、協議等進行審計監督。
2.1.6組織本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及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1.7 組織對本企業與國內外組織舉辦的合資、合作、聯營、股份制企業(或項目)以及引進外資項目的審計。
2.1.8 組織對工資增長、員工津貼、利潤分配進行審計。
2.1.9 組織對中層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2.1.10 負責組織控制制度進行審計,對主業主辦的多種經營(含公司)進行審計。
2.1.11 組織對嚴重損失浪費等問題專項審計。
2.1.12 組織對會計核算、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計。
2.1.13 按上級要求完成率、年度審計報表,對審計出的問題做到實事求,客觀公正,按規定上報。
2.1.14 完成部門主任交辦的各項任務。
2.2 工作關系
2.2.1 在部主任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
2.2.3 搞好與相關崗位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說話和氣,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志。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本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熟悉審計學概論、工業會計的基本理論與方法。
3.2.2 熟悉本公司的經營目標、組織機構及主要原材料、產成品的供銷渠道。
3.2.3 熟悉財政、稅收、工商、物價、工程、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識。
3.2.4 熟悉國有工業企業財務決算報告、報表編制的內容及方法。
3.2.5 熟悉國家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暫行規定的內容。
3.2.6 熟悉工業經濟管理、基本建財務管理的基本知識。
3.2.7 熟悉公司資金籌措、規劃的方法及項目經濟評估的理論。
3.2.8 熟悉基本建設程序和施工管理方式的知識。
3.2.9 熟悉工業企業各種會計報表的結構、編制依據、項目與數據間的、各種會義報表所反映的經濟實質。
3.2.10 熟悉本公司財務、會計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系統的核算方法、外委工程管理辦法。
3.3 政策法規
3.3.1 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國共產黨各級領導機關文件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準則》。
3.3.2 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電力工業技術管理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3.4 技能要求
3.4.1 編制審計計劃,展開方針目標,制訂措施。
3.4.2 本公司及關聯公司的經營資金及實物保管狀況獨立審計。
3.4.3 組織專項經濟效益和效果的審查,提出審計報告。
3.4.4 擬訂“稅收、財政、物價大檢查”的方案和辦法。
3.4.5 運用各種審計方法及審計技術從事審計工作。
3.4.6 組織與指導關聯公司修訂、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和具體方法。
3.4.7 審計會計組織是否健全、協調,是否適應經營管理的需要。
3.4.8 編制會計調正表,進行調整分錄。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5年(本科3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會計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
本規范規定了審計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審計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部、局頒發的各項經濟政策、審計法規、經濟法規、條例、制度、辦法并對公司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2.1.2 公司對生產、基建的成本、財務、集體企業及基建工程、專項工程預決算等進行審計監督。
2.1.3 對財產的安全完整,國有資產的增值保值,各項收(含價格與收費標準)、債權、債務、上交款項、外匯收支,各項開支等進行審計監督。
2.1.4 負責對本公司經營活動的經濟效益進行審計。
2.1.5 負責對公司簽訂的合同、協議等進行審計監督。
2.1.6組織本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及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1.7 組織對本企業與國內外組織舉辦的合資、合作、聯營、股份制企業(或項目)以及引進外資項目的審計。
2.1.8 組織對工資增長、員工津貼、利潤分配進行審計。
2.1.9 組織對中層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2.1.10 負責組織控制制度進行審計,對主業主辦的多種經營(含公司)進行審計。
2.1.11 組織對嚴重損失浪費等問題專項審計。
2.1.12 組織對會計核算、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計。
2.1.13 按上級要求完成率、年度審計報表,對審計出的問題做到實事求,客觀公正,按規定上報。
2.1.14 完成部門主任交辦的各項任務。
2.2 工作關系
2.2.1 在部主任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
2.2.3 搞好與相關崗位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說話和氣,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志。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本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熟悉審計學概論、工業會計的基本理論與方法。
3.2.2 熟悉本公司的經營目標、組織機構及主要原材料、產成品的供銷渠道。
3.2.3 熟悉財政、稅收、工商、物價、工程、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識。
3.2.4 熟悉國有工業企業財務決算報告、報表編制的內容及方法。
3.2.5 熟悉國家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暫行規定的內容。
3.2.6 熟悉工業經濟管理、基本建財務管理的基本知識。
3.2.7 熟悉公司資金籌措、規劃的方法及項目經濟評估的理論。
3.2.8 熟悉基本建設程序和施工管理方式的知識。
3.2.9 熟悉工業企業各種會計報表的結構、編制依據、項目與數據間的、各種會義報表所反映的經濟實質。
3.2.10 熟悉本公司財務、會計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系統的核算方法、外委工程管理辦法。
3.3 政策法規
3.3.1 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國共產黨各級領導機關文件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準則》。
3.3.2 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電力工業技術管理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3.4 技能要求
3.4.1 編制審計計劃,展開方針目標,制訂措施。
3.4.2 本公司及關聯公司的經營資金及實物保管狀況獨立審計。
3.4.3 組織專項經濟效益和效果的審查,提出審計報告。
3.4.4 擬訂“稅收、財政、物價大檢查”的方案和辦法。
3.4.5 運用各種審計方法及審計技術從事審計工作。
3.4.6 組織與指導關聯公司修訂、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和具體方法。
3.4.7 審計會計組織是否健全、協調,是否適應經營管理的需要。
3.4.8 編制會計調正表,進行調整分錄。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5年(本科3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會計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