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監視并掌握水情、水流形態、設施性能、運行狀態和變化趨勢,及時發現異常現象,及時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水閘管理單位應組織水閘檢查和觀測工作。 (1) 水閘檢查和觀測的基本要求 1)按規定的內容(或項目)、測次和時間執行。 2)觀測成果應真實、準確,監測精度應符合要求,資料應及時整理、分析,并定期進行整編。 3)觀測設施應妥善維護,監測儀器和工具應定期校驗、維護。 (2) 水閘檢查 水閘檢查包括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和專項檢查。 1)水閘檢查的部門及頻次要求 ①日常檢查 水閘運行管理人員負責進行水閘日常檢查。 水閘建成初期,宜每周2次;正常運行期,每月不少于1次;汛期應增加檢查次數;水閘在設計水位運行時,每天應至少檢查1次。 ②定期檢查 水閘管理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水閘定期檢查。 每年汛前、汛后、引水前后、嚴寒地區的冰凍期起始和結束時進行。 ③專項檢查 管理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水閘專項檢查。 水閘經受地震、風暴潮、臺風或其他自然災害或超過設計水位運行后,發現較大隱患、異常或擬進行技術改造時,應進行專項檢查。 2)水閘檢查內容 水閘檢查內容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主要包括下列幾個方面: ①管理范圍內有無違章建筑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動,是否有影響水閘安全運行的障礙物,環境是否整潔、美觀。 ②閘室結構垂直位移和水平位移情況;永久縫的開合和止水工作狀況;閘室混凝土及砌石結構有無破損;混凝土裂縫、剝蝕和碳化情況;門槽埋件有無破損;交通橋結構有無破損等。 ③混凝土鋪蓋是否完整,黏土鋪蓋有無沉陷、塌坑、裂縫;排水孔是否淤堵;排水量、渾濁度有無變化。 ④消能設施有無磨損沖蝕;河床及岸坡是否有沖刷或淤積;過閘水流流態情況。 ⑤岸墻及上、下游翼墻分縫是否錯動,止水是否失效;翼墻排水管有無堵塞,排水量及渾濁度有無變化;岸坡有無坍滑、錯動、開裂跡象。 ⑥堤岸頂面有無塌陷、裂縫;背水坡及堤腳有無滲漏、破壞等。 ⑦監測設施有無破損,監測數據是否正常。 ⑧閘門有無表曲涂層剝落、門體變形、銹蝕、焊縫開裂,螺栓、鉚釘有無松動或缺失;支承行走機構各部件是否完好,運轉是否靈活;止水裝置是否完好;閘門運行時有無偏斜、卡阻現象,局部開啟時振動區有無變化或異常;門葉上、下游有無泥沙、雜物淤積;閘門防冰凍系統是否完好,運行是否正常等。 ⑨啟閉機械是否運轉靈活、制動可靠,有無腐蝕和異常聲響;機架有無損傷、焊縫開裂、螺栓松動;鋼絲繩有無斷絲、卡阻、磨損、銹蝕、接頭不牢、變形;零部件有無缺損、裂紋、凹陷、磨損;螺桿有無彎曲變形;油路是否通暢、有無泄漏,油量、油質是否符合要求等。 ⑩電氣設備運行狀況是否正常;外表是否整潔,有無涂層脫落、銹蝕;安裝是否穩固可靠;電線、電纜絕緣有無破損,接頭是否牢固;開關、按鈕是否動作靈活、準確可靠;指示儀表是否指示正確;接地是否可靠,絕緣電阻值是否滿足規定要求; 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動作準確可靠;防雷設施是否安全可靠;備用電源是否完好可靠。 遠程控制、監控系統是否正常;預警系統是否正常;辦公自動化系統是否正常;照明、通信、安全防護設施及信號、標志是否完好。 3)水閘檢查報告 水閘檢查應填寫記錄,及時整理檢查資料,編寫檢查報告。 水閘檢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①檢查日期。 ②檢查目的和任務。 ③檢查結果(包括文字記錄、略圖、照片等)。 ④與以往檢查結果的對比、分析和判斷。 ⑤異常情況及原因分析。 ⑥檢查結論及建議。 ⑦檢查組成員簽名。 (3) 水閘觀測 水閘觀測分為一般性觀測和專門性觀測兩大類。 1)水閘觀測內容 水閘觀測內容宜按設計要求確定,也可根據水閘運行管理需要增加觀測內容。 一般性觀測包括:水位、流量、垂直位移、水平位移、揚壓力、閘下流態、沖刷、淤積等。 專門性觀測主要包括:永久縫、結構應力、地基反力、墻后土壓力、水質、泥沙、冰凌等。 2)水閘觀測項目和測次 水閘觀測項目和測次見表1。 表1 水閘觀測項目和測次 3)水閘觀測具體規定 ①位移觀測應符合GB 50026的有關規定,大型水閘變形觀測應符合二等測量要求,中型水閘應符合三等測量要求。 ②揚壓力和繞滲觀測,應同時觀測上、下游水位,并注意觀測滲透的滯后現象。對于受潮汐影響的水閘,應在每月最高潮位期間選測1次,觀測時間以測到潮汐周期內最高和最低潮位及潮位變化中揚壓力過程線為準。 ③測壓管管口高程宜按不低于三等水準測的要求每年校測1次。測壓管靈敏度檢查可3~5年進行1次。管內淤塞影響觀測時,應立即進行清掏。如經靈敏度檢查不合格,堵塞、淤積經處理無效,或經資料分析測壓管已失效時,宜在該孔附近重新埋設測壓管。 ④水位、流量、水質、泥沙和冰凌等項目的觀測,可參照現行水文觀測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 ⑤其他觀測項目的觀測方法及要求可參照現行各專業規范執行。 4)水閘觀測分析報告 水閘管理單位應及時整編觀測資料,編寫觀測分析報告,報告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①工程概況。 ②觀測設備情況,包括設施的布置、型號、完好率、觀測初始值等。 ③觀測方法。 ④主要觀測成果。 ⑤結論與建議。 | ||||||||||||||||||||||
水閘工程維修養護 | ||||||||||||||||||||||
水閘工程的維修養護應堅持“經常養護,及時維修,養修并重”,對檢查發現的缺陷和問題,應隨時進行保養和局部維修,以保證工程及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1) 混凝土及砌石工程維修養護 1)混凝土工程維修 ①水閘的混凝土結構嚴重受損,影響安全運用時,水閘工程管理單位應拆除并修復損壞部分。必要時,應同時做好以下工作: 消力池底板、護坦等工程部位,在修復混凝土的同時,重新敷設墊層或反濾層。 翼墻部位,在修復混凝土結構的同時,重新做好墻后回填、排水及其反濾體。 涵洞(管)部位,在修復混凝土結構的同時,重新做好周邊土回填。 ②混凝土結構承載力不足的,可采用增加斷面、改變連接方式、粘貼鋼板或碳纖維布等方法補強、加固。 ③混凝土裂縫處理,應考慮裂縫所處的部位及環境,按裂縫深度、寬度及結構的工作性能,選擇相應的修補材料和施工工藝,在低溫季節裂縫開度較大時進行修補。 表層裂縫寬度小于表2規定的最大裂縫寬度允許值時,可不予處理;如有防止裂縫拓展和內部鋼筋銹蝕的必要,可采用表面噴涂料封閉保護。 表層裂縫寬度大于表2規定的最大裂縫寬度允許值時,為防止裂縫拓展和內部鋼筋銹蝕,宜采用表而粘貼片材或玻璃絲布、開槽充填彈性樹脂基砂漿或彈性嵌縫材料進行處理。 表2 鋼筋混凝土結構最大裂縫寬度允許值(單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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