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制目的
本工作指導書規各項目部項目施工員工作職責、內容,涉及的體系文件、表格,應保存的資料和應熟悉的法律、法規和制度。
2、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各種規章制度,按企業的管理要求有序開展施工管理工作。
(2)參與施工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工作,提出可能存在的疑難問題。
(3)參與施工組織設計、環境管理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編制。
(4)負責工程開工前的施工準備工作。
(5)負責組織按設計圖紙施工,認真執行施工技術措施,組織安全技術交底,保證所完工程符合施工規范要求。
(6)熟悉本職責范圍內重大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清單,抓好環境管理、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定期對職工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對本工作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7)認真記好施工日記,做好工程隱蔽記錄及協助辦理經濟簽證工作。
(8)配合材料員做好限額領料工作,現場材料做到工完料盡。
(9)發生安全事故及時組織搶救,立即報告上級,并參與對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工作內容
(1)熟悉與施工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相關施工規范標準、局及分公司有關施工管理的工作程序。
(2)在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前應事先閱讀熟悉施工圖紙,對存在的問題做好記錄,確保在施工前問題能得到圓滿解決。
(3)參與施工組織設計及各項保證措施的策劃,參與施工技術方案編制工作,對施工過程中存在的難點,編制專項施工技術措施或作業指導書,并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意見。
(4)協助項目負責人組織好工程項目施工,根據合同中的工期要求,安排好各工種穿插施工工作,協助制定勞動力投入計劃,負責編制人工費控制計劃并實旖,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5)做好施工前的技術交底工作,并對施工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進行指導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定期整改。根據工程質量標準,負責"三檢制"的落實,把好質量關,嚴格按照施工規范施工,做好施工記錄,及時對工期、質量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具體辦法。
(6)對職責范圍內重大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堅持按照項目部編制的環境管理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執行:堅持"管安全必須管生產"的原則,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抓好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避免事故的發生。
(7)每天對自己施工管理范圍內的工作做好記錄,形成當日的施工日記;對涉及設計變更、技術核定,需要辦理經濟簽證的要主動辦理;同時按照地方工程建設檔案管理的要求,做好施工過程記錄,根據工程進度定期交到項目資料員處保管。
(8)對現場材料的使用要做到有計劃限額領料,積極配合材料部門的材料管理工作,施工場地要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未用完的材料辦理好退料手續,杜絕浪費材料。
(9)現場發生安全事故要及時組織力量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井同上繳兒報,協助做好事后的安全防范措施。
(10)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4、與本崗位關聯的QEHS體系文件
(1)CCF.CX.01-2004《文件管理程序》。按要求做好文件和資料的受控范圍、發放、標識等管理控制工作。
(2)CCF.CX.02-2004《記錄管理程序》。按要求做好記錄的分類、填寫、收集、貯存和防護等控制管理。
(3)CCF.CX.08-2004《信息傳遞與溝通管理程序》。按要求做好內外部信息的傳遞與溝通。
(4)CCF.CX.10-2004《在建工程施工組織編制及審批程序》。按要求編制相關范圍內的施工組織設計,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核審批。
(5)CCF.CX.13-2004《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及管理程序》。按規定進行環境因素的識別、登記、評價及控制活動。
(6)CCF.CX.14-2004《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及控制程序》。按要求對危險源進行辯識、登記、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管理活動。
(7)CCF.CX.15-2004《施工程序控制程序》。按要求對施工過程中有關質量活動的各個環節進行控制,保證所有施工過程處于受控狀態,滿足有關規范及合同要求。
(8)CCF.CX.16-2004《環境運行控制程序》。按要求對生產、生活、辦公區域的環境運行實施監督和管理。
(9)CCF.CX.17-2004《職業健康安全運行控制程序》。按要求對生產、生活、辦公區域的職業健康安全運行進行監督和管理。
(10)CCF.CX.18-2004《監視和測量管理程序》。按要求對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進行定期監視和測量。
(11)CCF.CX.19-2004《突發性事故或事件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按要求做好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演練。
(12)CCF.CX.20-2004《工程質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按要求確保不符合預期要求的產品得到識別和控制,防止非預期的使用和交付。
(13)CCF.CX.21-2004《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報告、調查及處理程序》。按要求對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和調查處理,并制定有效的糾正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14)CCF.CX.22-2004《職業健康與安全事故報告、調查及處理程序》。按要求對職業健康與安全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和調查處理,并制定有效的糾正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15)CCF.CX.25-2004《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按要求對發生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的原區進行分析,采取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防止不合格的發生或再次發生。
5、職責、體系中涉及的表格
(1)技術、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交底記錄
(2)《動火審批表》
(3)不合格品處置記錄表
(4)隱患整改通知單
(5)工程技術交底記錄
(6)重大危險源清單
(7)重大環境因素清單
6、本崗位需要存檔的資料
(1)技術、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交底記錄
(2)《動火審批表》
(3)施工日志
(4)不合格品處置記錄表
(5)隱患整改通知單
(6)城市建設檔案館對建設工程要求的資料
7、本崗位應熟悉以下法律、法規和制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5)《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6)《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7)《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
(8)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法規和要求
(9)局《管理手冊》、《管理程序》
(10)上級企業規章制度、方針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