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進場的所有大型施工機械設備進行審核,審核其數量、性能是否能滿足工程進度計劃的要求,核查合格時予以簽認。大型施工機械撤場必須經監理單位認可后方可撤場。
2、大型施工機械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一機一人專職防護,做到“五個一”即一人(專職防護)、一本(機械施工日志)、一牌(設備標識牌)、一證(機械操作證)。
3、大型施工機械安裝、拆卸時,必須由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單位負責人、
安質部長、安全(設備)主管工程師必須到場把關。
4、大型施工機械轉場時,要有“專項方案、專項檢測、專項見證、專項檢查”。對地基承載有要求的必須經場地平整,地基承載力滿足要求后方可進行。大型施工機械夜間不得安排轉場、移機。
5、所有施工設備和機具使用時均必須由專職人員負責進行檢查和維修,確保狀況良好。
6、大型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與所操作設備相對應的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杜絕無證操作和違章作業。
7、大型施工機械的保險、限位裝置、防護指示器等必須齊全可靠。駕駛、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操作,并作好作業記錄。
8、龍門吊、軌道車等特種設備上的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壓力調節器等安全附件必須靈敏可靠,其中: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壓力表每半年至少校驗一次。
9、龍門吊安裝前,必須到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安裝告知手續;安裝后,必須經寧波市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檢驗合格;使用前,必須到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使用登記證后方可投入使用;投用后必須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到地方特種設備檢驗單位申請定期檢驗,超過檢驗周期的特種設備不能使用。
10、大型施工機械、特種設備使用前,必須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張貼在設備明顯部位,施工單位應定期組織操作人員學習考試。
11、大型施工機械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⑴各類安全(包括制動)裝置的防護罩、蓋等要齊全可靠。
⑵機械與輸電線路(垂直、水平方向)須按規定保持距離。
⑶作業時,機械停放穩固,臂桿幅度批示器靈敏可靠。
⑷電纜線絕緣良好,不得有接頭,不得亂拖亂拉。
⑸各類機械配掛技術性能牌和上崗操作人員名單牌。
⑹必須嚴格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嚴禁機械設備超負荷使用、帶病運轉和在作業運轉中進行維修。
⑺所有拼裝架設作業重點做好電氣設備的絕緣、起重吊裝作業、高空作業的安全防范。
⑻機械設備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夜間施工現場要有良好的照明設備。
⑼不允許使限位開關長時間處于自動關閉狀態,緊急情況下允許關閉限位開關。設備各功能正常時才可以使用提梁機,提梁機安全裝備有故障必須停止使用。
⑽對吊具、鋼絲繩、制動裝置、限位開關等重要安全設備應由專人進行質量和工況監督控制,定期填寫報告表。在達不到安全要求時,必須檢修,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必須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