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腳手架、模板支撐體系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地質情況、施工工藝、作業條件及周邊環境制作施工方案;高度超過8米、或跨度超過18米、或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或集中線
荷載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等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組織專家論證審查;方案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
2、從事腳手架搭設和拆除的人員,必須是經過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持證上崗,并配備必需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3、腳手架或模板支架必須與鄰近高壓架空線路保持安全距離,特殊情況下不能保持安全距離時,應搭設外電防護隔離設施。
4、腳手架基礎應按專項施工方案要求進行加固和驗收,保證澆筑混凝土后不發生超過圖紙規定的允許沉降量。場內有排水系統,不得有積水,掃地桿設置高度符合要求,立桿必須設置底座、墊木。
5、腳手架和模板支架在搭設過程中,應設立作業警戒區,并派專人進行監控,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6、腳手架立桿間距應經過計算確定。
7、搭設在水中的腳手架,應經常檢查受水沖刷情況,發現松動、變形或沉陷應及時加固。在腳手架上作業人員應配帶救生設備。
8、支架兩端、轉角處及每隔6-7根立柱應設剪刀撐與支桿,為了防止架子管受壓彎曲扣件從管頭滑落,各桿件相交出端頭均大于10cm。
腳手架高度在10~15m時應設置一組(4~6根)纜風繩,每增高10m應再加設一組,纜風繩與地面夾角為45~60度。纜風繩的地錨應設圍欄,防止碰撞破壞。
9、防護欄桿及安全網應在第二步以上設置。
10、每四步腳手架設置一層水平安全網。
11、腳手架應設置登高斜道,斜道設置要符合規定要求。
12、腳手架及模板支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并設專人監護。
13、腳手架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
14、腳手架及模板支架應按現行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范圍》(JGJ46-2005)采取接地防雷措施。
15、不得在腳手架、模板支架基礎及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
16、當有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和拆除作業,雨、雪后上架作業應有防滑措施,并應掃除積雪。
17、在支架安裝完成后,應按圖紙要求或監理工程師指示,對支架進行預壓,預壓荷載應不低于梁體自重及各項附加荷載總和120%。
18、腳手架和模板在搭設過程中,應進行分步驗收,全部驗收合格,掛牌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