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架橋(橋)、立交橋以及一般橋梁的模架支撐體系,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有明確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按規定的程序報批后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
2、模板支架體系施工方案應提供詳細的模板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和關鍵部位節點大樣圖。
3、施工方案中應有明確模架體系所用的材料、立桿的基礎處理、間距、部距、水平支撐、剪刀撐、掃地桿、安全加強措施等。
4、模板搭設前應作安全技術交底,將搭設標準、方案、作業環境、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和重點安全注意事項向施工作業人員交代清楚。
5、模板搭設過程中,要落實專人按標準和方案督促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檢查整改,搭設完成后施工單位應組織驗收、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才能進入下一道工序。
6、高架橋的模架支撐體系在澆筑前、過程中、澆筑后24小時內(預應力砼構件在預應力工序結束前)均應加強觀測,觀測其沉降、變形,設置報警值。
7、2m以上高處制模,作業人員要有可靠的立足點,防護設施完善。
8、模板系統的拆除必須待砼強度達到設計規定的強度(設計無規定時按國家規范規定),并且由施工單位提供的試塊報告就、監理工程師下達“拆模令”后才能拆除。
9、模板系統的拆除作業,必須按照施工方案規定的程序進行。拆除前應作安全技術交底,拆除區域應設置安全警戒標記,并有專人安全執勤。
10、支撐鋼管材質要求,外徑不得小于Φ48×3.5mm、無裂縫等。新扣件應有生產許可證,法定檢測單位的測試報告和產品質量合格證,并按國家標準的規定進行抽樣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