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招工前對應招者進行就業前體檢,根據衛生部《職業性健康檢查管理規定》和工人接觸有害因素的種類確定檢查項目,對職業禁忌癥者,不予招錄相應工種。
2、對招錄的工人建立職業健康檢查擋案,設專(兼)人員管理。
3、對有害有毒作業職工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對體檢中發現的職業禁忌癥者,辦公室應負責更改其工作。對檢查發現的職業病人,要調離有害作業崗位,并安排治療。
4、建立班組職業衛生管理網絡,定期監測作業環境,定期體檢工人健康狀況。在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及文字說明。建立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設立公告攔,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5、項目有關人員有權指導和監督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衛生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經常宣傳各項安全操作規程,避免泄露和傷亡事故,對可能發生的職業危害事故,宣傳急救和互救知識。
6、經常檢查各種生產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和防塵防毒設施狀況,保證其正常運行。
7、建立項目部、班組宣傳教育網絡,宣傳有關健康知識,班組把工人的健康需求及時反饋給公司、分公司、辦事處職業衛生管理人員,以便組織宣傳相應知識。
8、發生事故,根據情況積極協助衛生監督機構進行調查,會同勞動、工會等部門,分析發生中毒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避免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